人民网评:上海儿童骑行共享单车身亡,风险谁来控?
2017-03-30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近日,上海街头发生了一幕悲剧。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因独自骑行某品牌共享单车,在十字路口与大货车发生碰撞,不幸被卷入车轮中,送医后伤重不治身亡。

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猝然而去,令人唏嘘不已。其实,现行法律对使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年龄下限早有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12岁以下的儿童发育尚不成熟,身高尤其不足,一旦使用为成人设计的共享单车,很难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做出合理避让。另外,低龄未成年人交通常识普遍缺失,上路骑行,很容易出现逆行等违规情况,不仅给自身埋下安全隐患,也会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据媒体报道,就在上海男孩发生事故的同一天,南京一名9岁男童偷骑共享单车,在逆行经过路口时,将一位正常行走的八旬老太太撞倒。

儿童骑车上路,让人心惊胆战。可如此危险的剧情却一再上演,家长与运营商难辞其咎。

前者监护不力,责任缺失。有的家长注册了多个共享单车的运营平台,在使用时往往“一拖二”:先为自己解锁一辆,又帮着孩子解锁另一辆,大人带着孩子走街串巷;还有的家长帮忙解锁后把共享单车当成了玩具,让孩子独自骑行,不加看护和陪伴。

后者监管有失,存在漏洞。虽然运营商均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不满12岁的儿童注册账号,并在在用户协议中明文规定使用者须符合年满12岁的年龄要求,但前端的控制和提醒并未保证在后端使用时,杜绝儿童骑行的状况。一些共享单车在技术方面的不完善,给了儿童解锁车辆的机会。比如,配备机械车锁,密码固定不变,一些用户在使用结束后并未落锁或落锁后未将密码拨乱,使不少儿童能够轻易获取车辆上路行驶。

因此,要避免和防范儿童用车、降低乃至消除风险,家长和平台都必须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父母首先要规范自我的使用行为,控制孩子骑行共享单车。即使想要孩子尝试,也要等到年满12岁后,并尽可能加以陪护。在家庭教育中,也要尽早将道路安全的常识系统、完整地传授给孩子,防止他们盲目上路。

运营平台更要加强和完善监管。首要一点,堵住技术漏洞。尽快用电子锁、智能锁替代机械锁,将固定密码改为随即密码,提高儿童私自解锁的难度和门槛;给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尽可能地对共享单车进行实时监控。

当然,在家长和平台之外,社会各方力量也要积极参与。比如,行业协会要对共享单车平台加强监管,配合执法部门督促企业对车辆进行优化设计;学校、教育部门也要配合家长做好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敲响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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