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鼓励外资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
2014-12-03来源:健康报
      健康报讯(记者孔令敏  甘贝贝)12月2日,商务部、民政部发布公告,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华独立或与中方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国内资本投资举办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公告要求,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其合法经营活动以及出资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外国投资者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向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材料,包括设立申请书;情况说明(包括场地、安全、医护等内容);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委派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国投资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验的说明及证明文件,或聘用具有养老服务业务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的说明文件等。

  公告指出,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的企业化改制,改制过程中应妥善处理职工利益维护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问题。

  根据公告,各地不得批准通过改变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设立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得经营住宅贴现养老等业务。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业务范围中包括医疗卫生服务的,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