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父债子还”早已成为“过去时”,那“子债父还”就更是无从说起,而且于法也无据。但就是有这样一位老父亲,在忍受丧子之痛后,毅然决然接下了儿子生前做生意欠下的百万元债务。5年来,夫妻二人已经为儿子偿还了近30万的债务。这不仅感动了债主,也感动了我们大家,“子债父还”践行、坚守的是诚信。
其实,面对儿子所欠下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父亲本可以置之不理,但他深知人家的钱也不是偷来抢来的,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他们也很不容易,儿子虽死,但账不能赖不能烂,而之于债主而言,无疑自己与儿子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要倾其所能得替儿子还上这个债。
在这样一个诚信有所动摇甚或滑坡的社会,这显得弥足珍贵,而且熠熠生辉。这就使人不禁联想起社会上的一些“老赖”,为了逃避债务玩“失踪”,明明兜里有钱,宁可自己花天酒地,就是不肯还债,完全将诚信踩到了脚下。这之间思想及境界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100万对于靠种田为生的老夫妻俩而言,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在其有生之年能否还清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但只要心中善念不灭,坚守诚信,从点滴做起,就能使得债务的数字不断缩小。5年已帮儿子还了近30万债务,其间老夫妻俩付出了多少劳动,又过的是什么样生活,足可以想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把诚信看得比山重、比天大,这是老夫妻的可贵之处,也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老人坚持还债,失去的也许是金钱与美好生活,但获得的却是别人的尊重以及自己对诚信的不离不弃,虽苦犹甜,远比吃香喝辣更来得心安。这不仅为社会做出示范,也是对“老赖”的无情鞭笞,人生之大莫过于诚信。这也是为人的立身之本,谁背离了这一点,谁就会被社会所唾弃。
老人的这种诚信精神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与坚守,但愿“子债父还”这盏明灯能照亮我们及我们的社会,让诚信高扬于社会的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