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哪里去养老(六)
2005-12-23

  在今天,老人们面临这样的尴尬:一方面他们希望得到子女的照顾,享受亲情;,一方面他们为了子女的前途与发展,又不得不与子女分开居住而十分孤寂。但目前我国这种单一的住宅方式、这种单元楼与邻里不相往来的格局,使空巢老人生活又有诸多的孤独与不便。

  从习惯上,老年人比较留恋过去,在居住方面总希望继续居住在自己曾长期生活过来的地方,因为现在社会竞争激烈,子女工作压力较大,老人们平时也就和老邻居、老熟人有
 
 
些来往。所以很多老人对社区养老模式很依赖,即使有的社区对老人的帮助服务并不好,老人们也不愿意离开家。而且,对一些丧失生活能力、需要有专人护理的老人来说,一般的养老机构收费相对较高,经济是对很多家庭是不小的负担。对子女来说,请一个保姆照顾,每月也就几百元,从经济上更合算。

  这也就使得我国目前住进各种养老设施的老年人不足100万,不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而我国目前8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900万。另一项调查表明:大部分老年人不愿意进养老机构。还有一个数字更耐人寻味:在各种养老设施中,最好的入住率也只有30%。

  在很多老人心中,老年公寓与过去的敬老院没什么区别,他们觉得耄耋之年再从家庭走向社会,学会过集体生活,已经无法适应,不是万般无奈,不会走这条路。然而,高龄老人在家独处,形影相吊,孤独难遣,会感到晚年的凄凉和落漠无助,又会失去生活的信心。

  对养老模式的争论,社会学家们一直难以形成统一的看法,我却觉得,对于高龄老人来说,安全是第一重要的,生命最重要。有的老人,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如果当时身边有人的话,及时送到医院,没准儿就救过来了呢!我觉得,面子上的事儿与老年安全比起来,太不算个事儿了!而老年公寓呢,恰恰是在社会化的环境中,创造了一种家庭氛围

  养老设施收费偏高,也是老年人难于接受社会养老的另一问题。据调查,对于生活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城区养老机构每月人均入住费为817元,乡镇为600元左右;半自理的收费标准为城区1021元,乡镇为700-800元;完全不能自理的收费标准为城区1200元,乡镇为800-1100元,如此的收费标准,对于那些收入偏低的老年人来说很难承受。

  一般来说,现在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80岁左右的占多数,到了这个年龄,孙子也大了,不用自己操心了,操持一日三餐也力不从心了,呆在家里对儿女来说是负担。但在我国,这一年龄层的老人退休工资都比较低,一般都需要儿女资助才能入住,这使很多老人心理上产生很大负担。

  有一个例子很典型,是新华网上的一篇报道。大连西岗区工人村街道的董家长老人今年76岁,每月的退休金600多元钱。老伴75岁,患糖尿病,无退休金(据说这样"一老养一老"的家庭在大连市还有很多)。董家长和老伴早就想进养老院(注意:是养老院,他们还没敢想老年公寓),但他们跑遍了全市的养老院,一般收费每人每月都在500元以上,最低的也得450元。董家长有5个子女,虽然都很孝顺,但其中2个下岗,2个退休,剩下1个在岗的,月收入只有600多元,而且家家都有上学的子女,对资助老人进养老院心有余而力不足。

  其实,董家长的退休金在大连市还不算低呢!大连市7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多数的退休金比他还低,他们都是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退休的。那时的工资水平很低,在大连市这个年龄段的老人的退休金大多数都在500元左右。如果进养老机构,要么不够,要么连看病吃药等必需的零花钱都一点儿剩不下。在大连市还有一部分享受每人每月221元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老人,还有一部分只靠每人每月154元遗属基本补助金生活的职工遗属老人。这部分老人如想进养老院,按目前的收费标准,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很多老人想住到养老机构去,但如果问起他们,却都说去不了。设施好的收费太贵,去不起;去得起的,条件又太差,不愿去。有位孝顺女儿,为了让她的老母亲晚年生活得好一些,跑了好几家养老院。在一家收费几百元的的养老院中,她看到七八个老人合住一间房,而且还没有卫生间。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不错的,每月收费2000多元,于是只好"知难而退",因为她老母亲的退休金每月只有700多元。

  据说在河南开封市有一家办得不错的老年公寓,收费合理,生活环境也好。院内鸟语花香,食堂很宽敞,室内都有卫生间和暖气,两人住一间。当地几位老教师去住了没多久,就都选择了放弃。原来一对教授夫妇只在那里吃了一顿早饭,就因为不合口味而打消了念头。有一位教师是听到那里一个月只能洗一次澡,就放弃了。

  现实的情况是:老年人需要住进老年公寓和各种养老机构的人很多,但社会能提供的数量、品种和居住价格远不能满足。

  据测算,在目前的社会生活水准下,要想把养老机构经营得能达到老人生活的起码要求,每人每月收费不能低于500元。今后,国家不再包办养老事业,依靠社会力量经营养老机构将是今后的主要方向。因此,没人会去干赔钱的买卖。

  而且一些养老机构也面临经济问题。有的人将老人遗弃在养老机构就不管了,因此造成很多纠纷。

  据报载,天津市河北区劲松护养院的李久茹院长讲一个他们护养院里发生的一起不太愉快的事情。

  有一位老人是在2001年的7月30日住进来的。老人入住时的健康状况不是很好,不仅患有比较重的老年痴呆,而且还有脑梗塞的后遗症,全身都不能活动,同时他右腿骨骼性骨折,也就是说这位老人一点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老人入院之后,完全靠院里照料她。到今年2月27号,老人因为感冒有点咳嗽,发烧,院里跟家属沟通过,给老人吃点药,当时他们也同意了,用药之后老人的病情没有控制住,家属到院里就提出,这个药是假的,然后就抢走一瓶药,从那以后使院里和家属的关系紧张起来了,再给家属打电话他们几乎不接,一打电话他听出是护养院他们就把电话放了。还有一次,他们给老人的女儿打电话,她女儿说,你不要再给我打,你有事情给我哥哥打电话,以后他死了,我可能都不去。这颇让护养院的同志反感,但是老人的病情控制不了,3月6日他们把老人送到医院,在住院期间,每天老人的用餐是护养院定点去送,每天24小时派专人在那儿照顾他,儿女几乎不去,到老人病情好转,应该把老人接回去了,院里又跟家属讲,希望他们能把老人接走,但是他还是不接,护养院只好把老人又接回来,一直到现在她还住在院里。但是从二月份以后,家属就再也不交费了,而且很少到护养院看老人一眼。

  目前,在一些养老院,类似的纠纷不少,有的人把老遗弃在那里就不再过问,养老院只好将老人的家属告上法庭。

  除了观念之外,经济问题也是困扰老年公寓遍地开花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为了应对老龄化的高潮,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使老年公寓这个巨大的市场得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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