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养老机构将建设服务医院
2015-04-01来源:华夏经纬网
        城市晚报讯现阶段长春市养老服务的发展状况如何?政府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有啥做法?……长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长春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居民养老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老龄人口>>

  长春60岁以上老人超130万

  截止到2014年年末,长春市总人口7545544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16401人,占总人口的17.45%。比2013年增长1.12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在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60-65岁的581790人,占44.20%;65-70岁的213288人,占16.20%;70岁以上的521323人,占39.60%。也就是说,目前长春市有130多万人将面对养老问题。

  截止到2014年,长春市一共有养老机构515家,总床位3591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7张;其中城区养老床位20436张,占城区老人总数的3.45%。全市公办养老机构10家,床位3326张,入住率60.94%;民办408家,床位22961张,入住率56%。全市社区都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9073”社会化养老服务格局。

  养老服务>>

  今年60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

  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范围

  针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业中的相关政策,刘菁蕾处长介绍,去年长春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券试行办法》,为全市城区60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三无”对象、“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中的独居、失能的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服务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居家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目前,有13家各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为符合条件的1125名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市本级财政已经投入129.5万元。今年长春市将60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范围,受惠老人将进一步增加。

  同时,继续实行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城乡低保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老人,根据生活自理程度每人每月分别给予补贴100元、200元、300元,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外,市区财政各承担50%。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城区居家养老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失独贫困老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的空巢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养老服务券,所需资金市区财政各承担50%。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补贴制度。实施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护理员奖励制度。

  土地政策>>

  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

  在融资政策中,将养老服务业纳入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对个人创办、合伙创办、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养老服务业相关经营实体,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

  土地政策是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划拨供地。在符合《长春市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由养老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成之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进行产权分割、买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新增和存量用地建设养老设施,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对新建养老机构的征地需求,要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对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出让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采取招拍挂或协议出让的方式提供土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给予适当优惠。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

  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养老机构支持用地。企业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时,要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根据需求异地安排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兴办养老机构的,可依法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税费政策>>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

  在税费政策中,刘菁蕾表示,对各类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使用价格;使用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居民用户的70%收取;使用宽带互联网,其安装费、使用费等按70%收取。养老护理员免费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机构参加消防培训的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附加费、房屋产权登记费、治安联防费、卫生监测费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污染物排放达标的,经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占用耕地的,按规定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医养融合>>

  今年实现医疗志愿服务全覆盖

  医养融合是养老服务发展的趋势,对此,长春市政府出台了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入住定点的养老或护理医疗照护机构接受长期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参保失能老人,发生的照护费用不设起付线,参加职工医保的补偿比例为90%,参加居民医保的补偿比例为80%。长春市民政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完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或医院与所有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合作,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支持具有康复资质的医院在养老机构中开展老年人康复医疗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支持养老院设立内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护理人员的培训;动员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对养老机构志愿医疗服务;承担志愿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成立志愿医疗服务队,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心理健康、康复和巡诊医疗等服务;各承担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接收养老机构病患的绿色通道,开展优先对口服务;2015年要实现每个养老机构都有一所对口的志愿服务医院,实现医疗志愿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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