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残联拒不公开残保金明细再被起诉
2015-01-16来源:广州众一行
        1月13日,听障人士李阳又一次来到了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状。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起诉广州市残联了。




       起诉状

       三次起诉 追问残联何以如此“任性”

       早在2013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李阳就向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2001年至2012年期间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情况,并详细列明收入来源及明细、支出项目及明细。

       然而,在广州市残联的回复中,李阳仅仅获得了残保金的收入和支出的总数,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明细。李阳于是一纸诉状,将广州市残联诉至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败诉后,他又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广州中院的二审判决中,李阳终于获得了他满意的结果。2014年12月18日,经过了长达近一年的等待,广州市中院终于在作出了终审判决结果,撤销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责令广州残联在判决结果生效的15个工作日内对李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市残联的回复(上图为旧回复,下图为新回复)

       然而,令李阳意外的是,残联败诉后的答复,就是在原答复的复印件上加盖了一个章,其他的和诉前的是一模一样!“残联这样的答复,根本没有认真对对待,跟2013年6月6日一模一样的答复,法院的判决已经要求残联重新答复,难道就没一点效力?还复印一张并盖章算完了。

       李阳无法认同这样的结果。“这个事我跟踪了一年半,好不容易胜诉了,居然一点效果都没有。我不能让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

       于是李阳重新寻找律师,想要再次起诉残联。“残联任性几次,我就起诉一次,到他们给力为止。”


李阳手持两次回复给残联送“任性”


李阳给法院送“给力”

       这一次,李阳给残联准备了一筐“任性”,送到了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信访办。同时,给天河区人民法院送了一筐“任性”和一筐“给力”,“一审的时候天河区法院判决我们败诉,二审广州市中院纠正了基层法院的错误判决。我想看看天河区法院这次要给力,还是任性?”

       借诉讼推动残保金公开制度建立

       事实上,近年来围绕着残保金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律诉讼以及民间行动时有发生。

       早在2011年,深圳市的残障人士许平就开始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残疾人联合会等15个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情况。

       2013年,浙江视障人士余修付向国家审计署、财政部和中国残联分别申请公开,要求公开2012年度残保金征收的总额及收支情况。

       在2014年的7月2日,来自全国各地的五百多名残障人士将一封联名建议信《关于公开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情况的联名信》寄往国务院办公厅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丶及财政部,呼吁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残保金运行与监督机制。

       而去年12月3号的国际残疾人日,来自广州、湖南、浙江、北京等地的残障人士同时上演了“求晒残保金”的行为艺术,呼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能够建立公开体系。

       长期关注残障人士平等就业权利落实的公益机构“广州众一行”法务专员丁雅清认为,李阳的案件对于残保金公开制度的建立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虽然各地的残联和财政部门在一些残障人士信息公开申请行动的压力下,已经开始公开残保金的收支账目。然而,残保金的公开并没有进入制度化的轨道,除了公开收入和支出的总数以外,我们认为作为残保金具体使用方的残联应该同时公开残保金的各项支出的流水账。唯有这样,残保金才能真正地被使用在支持残障人士就业上”丁雅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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