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偷的“情书”——大学生无奈盗贼之举
2006-03-24

  本报3月23日讯 23日,记者在济南大学西校区一食堂前看到一封公开的“求爱信”,在这封题为《亲爱的小偷》的公开信里,一位没有落款的学生流露出对小偷的复杂情绪。

 “小偷同学,你的身手敏捷若猿猴,让我们充分领略。同时在每天早晨上演了‘喜剧’。您也很敬业,大早晨迎着朝阳就开始工作!别让我抓住你,否则你会死得很难堪。感谢你把我和同学的书包扔回了四食堂!没让我伤心太平洋!”在这封信的右上角,作者还用其他颜色的墨水醒目地写着“我真的很爱很爱你,很爱很爱”字样。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前来用餐的同学在驻足观看之后,面无表情地离去。随机采访的五六名在校生,无一例外竟都有过被盗的经历。某学院大二女生小于回忆,她大一时所在的宿舍被窃,从窗户进入的小偷将她从家带来的10棵人参拿走了9棵。令女生们难以启齿的是,部分内衣内裤也不翼而飞。

  除此之外,钱包、MP3、书本甚至笔记本电脑等在校园内也屡屡遭窃,个别同学竟遭遇3次之多。采访中记者分明感到,一次次被盗的遭遇使大学生对“小偷先生(女士)”感情复杂。“我们只能尽快忘记,并吸取教训。”大学生小刘说:“如果感觉到是内贼更无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儿。”因为,除了失窃后的恐惧和不安全感,舍友及同学间也似乎会产生一种微妙的感觉:大家都担心被人怀疑。

  “给偷自己东西的人写‘情书’既是被盗者的一种讽刺,也是他期待小偷‘留钱还证件’的一种复杂情绪。”大学生们分析。

  采访中,济大法学院的几位学生工作者介绍,确实接过几次学生的失窃报告。据推断,小偷大多来自校外,因为该校地处城乡接合部,加之正在建设中,管理相当困难。“我们也不知道该不该报案,如果是内贼,一旦查出来,他们的一生怎么办?”一位教师不无矛盾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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