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社会之痛
2006-03-22


  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生的生活环境中,家长最担心受到伤害的场所是学校。这次由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主办,中国少年儿童出版总社承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2003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南、浙江、云南、广东、陕西、福建等10个省市,对容易引发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内容、场所进行了调查,在中小学生和家长提交的28570份有效答卷中,对孩子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场所,家长首选“学校”,36.32%的家长选择“公共场所”,10.44%的家长选择“大自然中”,1.8%的家长选择“家里”。全国每年平均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名中小学生属非正常死亡

  中小学生在学校最容易受到伤害,这一看法得到了大多数家长的认同,学校的公共安全问题已成为家长们心头上一块拂之不去的“心病”,成了另一种“社会之痛”。据悉,在这些非正常死亡者中,除了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本来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到避免。可见,如何在学校开展尊重生命的教育,如何建立有效的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机制已日益突出地摆在人们面前。

  中小学生的生命健康何以会成为社会之痛?究其原因,不外这么二点,一是学校里对学生安全不够重视。中小学生离开家庭来到学校后,学校就应该继续担负起监护责任,就应该对学生的生命健康负责,可眼下很多学校并没有及时建立起有效的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机制,致使很多学校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比如食物中毒、流行病蔓延)时显得茫然不知所措,受害学生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丧失生命。二是学生个人自救能力和防护意识差。当下很多学校只注意抓教学质量,而对学生们的安全问题却全然不放在心上,在安全教育上存在“盲区”,很多学生不懂得自救知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懂得逃生,不知道如何采取自救措施,致使很多学生的生命丧失在无知中,所酿出的教训十分深刻。

  学校不仅是教育学生学知识的地方,它还担负着学生生命安全保障的职责,学校一旦成了另一种隐形的“杀手”,成了生命安全的“威胁地”,这样的现实困境家长们是很难接受的。值得人们警惕的是,校园暴力事件不但在中小学存在着,在一些大学也有增长的态势,继杀人恶魔马加爵在云南大学连杀4名同学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前不久又有一名女大学生砍杀同学,又一次上演了“血的教训”。正视学生生命安全问题已是刻不容缓。

  学校应成为安全的港湾,应成为家长们放心的场所,不应该成为家长们的心头之虞。3月27日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安全日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学校应以此为契机,采取措施,给学生们开展一次尊重生命,远离意外伤害的安全教育,只有把学校建成安全放心的场所,家长们才会放心,社会才会放心。否则,学生们的生命得不到保障,成了家长们的“心病”,罩在家长们心头上的阴影就永远抹不去,就永远是一块“社会之痛”。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