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无障碍设施无法使用
2011年08月30日
近日,在搜狐网等举办的公益论坛上,残疾人公益机构汇天羽信息咨询中心负责人吴润玲;残疾人阮路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残疾人就业促进网首席专家黄震等,就目前社会中存在的无障碍设施问题进行了讨论。
下肢残疾人阮路明曾于2007年状告北京地铁公司,诉轮椅无法进入地铁,要求1号线、2号线和13号线设置从地面通向站台的无障碍过道,最终败诉。
吴润玲: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管理
我初期对无障碍的理解,可能更多偏重于物质环境,所谓硬件环境的障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无障碍的这种理解可能更多关注一些软的环境。比如人们的态度,主流群体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还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等方面的障碍,当然还有政策环境等方面。
作为一个残疾人,出行有很多的障碍。虽然很多地方我也没去,但是我感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承办国际赛事城市的这些无障碍设施都有很好的建设。比如举办奥运会的北京,举办世博会的上海,举办大运会的深圳等等,这些城市无障碍的设施还是不错的,而且我们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些多年的欠帐,可能借着这些活动在多方面有所改善。但是比较遗憾的是,很多方面重建设,轻管理,轰轰烈烈的投入,今后的常态化使用却远远不足。
在公共交通出行这一方面深圳是做得最好,特别令我欣慰的是残疾人自己组织起来,申请追求自己的权利。深圳之前也跟其他所有城市一样,只对盲人免费。
阮路明:半数地铁站无障碍设备无法使用
2007年以后,北京地铁设立了无障碍上下通道,虽然四个地铁口只有一个口有,这样也基本能满足残疾人出行的需求了。但维护情况并不好,基本有一半呼叫器摁十分钟没有人来,没有人值班,只能下去到地铁找人,工作人员上来之后态度特别好,帮助你下去。他可以四个人抬着你下去,上车的时候,基本上也是那么着抬上去,态度好,在用人力态度弥补设备不足。但是如果北京市有这么多残疾人出行,我相信他们这种人力是不够的。
这些情况,都是我这几年陆陆续续调查的。我特别希望残联能花钱买服务,由我们民间组织负责时时刻刻做一些调查,反馈给市残联,然后向铁道部门做工作?
黄震:为残疾人消除障碍是政府责任
国外把残疾人称为障碍人,说明出行有障碍,我们政府有义务消除他们的障碍,这是政府的一种责任。所以现在要发布信息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应该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里面的内容。政府按照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应该为残疾人提供有关的信息。
比如,政府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提供了哪些方便?有多少残疾人假如说要出行,可能要支出多少财政支出,为他们提供出行方便?现在残疾人为什么要在地铁和铁道方面要求提供方便?因为地铁是公共交通工具之一,铁道部门一直自称从事着公共事业,所以我们才提出要求。
我建议残疾人朋友以及助残组织可以在这些方面要求政府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