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投诉噪声排第一
2005-12-28

商场大喇叭暴露执法部门“手太软”

  昨天傍晚,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在海淀区北洼路现场办公,“惊动”了公安、城管、环保3部门。最终,城管对发出商业噪声的两个音箱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暂时“掐断”了噪声的声源。但居民还是担心,万一哪天高音喇叭又响起了该咋办?

  目前商场高音喇叭促销已成为城市居民反感的现象,特别是每到节假日的促销高峰期,执法部门收到的投诉量就会猛增。环保部门一位有关负责人上午告诉记者,今年群众环保方面的投诉,噪声投诉排在第一位,接近6000件,其中,投诉施工噪声的最多,其次是生活噪声。

  记者注意到,在目前商业噪声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执法部门的监管却暴露出“手软”的弊病。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刚到北洼路的金红都商厦门口,就听见商厦入口处两个1米多高的大音箱传出震耳的音乐声,音乐刚歇,紧接着又是一段商场的促销广告。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城市服务质量调查组组长李敬凯告诉记者,质量万里行前不久接到北洼路28号院部分居民的投诉,反映楼下金红都商厦为促销商品用高音喇叭叫卖,一叫就是一整天,已有半年之久,楼上的居民无法正常休息生活。质量万里行将该投诉反映给金红都之后,该商场12月14日反馈说“已经改正”,但质量万里行暗访发现,该商场的高音喇叭促销根本就没停。

  不得已,质量万里行分别给北京市公安局、环保局、海淀城管打进投诉电话,希望3部门能共同现场办公为居民解决难题。最终,海淀城管依据门前三包规定有关不许在户外放置高音喇叭的内容,将音箱“先行登记保存”。

  记者了解到,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4条明文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徕顾客。环保部门表示,依据相关法规,社会生活噪声应由公安部门管理。但公安部门也表示,声音达到多少算是高噪声,他们也不好界定,须由权威部门的技术认定。

  据了解,针对社会生活噪声监管不利的情况,曾经有70位人大代表呼吁地方立法。目前,北京市正在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这位负责人透露,国家大法中的“高音喇叭”在地方法中将被改成“喇叭”。商业噪声扰民究竟应该由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在这部地方法中都将有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规定。(记者杨滨)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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