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农村文化还需法律与教育并行
2015-04-28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亚运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一些委员提出,应积极推进文化立法工作进程、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性、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加强。

  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离不开中国农村文化的百花齐放,红白喜事文化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经济的日渐繁荣,传统纯净的农村文化逐渐分崩离析。中国农村的红白喜事尤其是白事开始变了味道。不少家庭少则花费3-4万,多则花费8-10万用于处理丧事。仿佛越是砸重金,越是热闹的歌舞表演,越能够体现对逝者的缅怀。甚至少数地区葬礼上出现“脱衣舞”等难登大雅之堂的表演,这究竟表达的是对逝者的怀念,还是对逝者的不尊重呢?答案不辨自明。

  葬礼上出现三俗的歌舞表演,本质上反映了中国农村地区贫瘠的精神世界,而这正是当今农村地区存在落后的丧葬观、孝道观的根本原因。“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对老人最好的孝敬应该是生前对他们的陪伴和关心。充满低俗趣味的歌舞表演,仍然更改不了逝者已逝的伤痛,终究只是后人劳民伤财的一场闹剧。

  当前,不仅仅农村葬礼上存在三俗表演的现象,许多歌舞团甚至开展巡回演出,演出地点多半集中在中国农村地带。这些低俗表演严重败坏中国农村社会风气,扰乱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那么,违法的三俗表演为何如此猖獗?一是相关部门对表演组织监管不力,审批不严,让这些组织有漏洞可钻;二是中国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审美趣味低俗、精神世界匮乏的问题。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利润,在利润驱使下,以及在松散的管理制度下,那么即使违法也会出现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了。

  解决此类问题仍然需要法律和教育双管齐下。一是以法律为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追究,对恶俗表演严惩不贷。二是以教育为盾,积极弘扬中国优良的农村传统文化。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营造充满活力的文化氛围。提升国民审美情趣,充实农村人民精神生活。帮助培养健康的丧葬观、孝道观。通过法律与教育双管齐下,净化中国农村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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