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课本现大量广告疑存权钱交易
2014-10-22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洛北

  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理应睁大眼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叫停。现在,众多广告竟然以“打包”的方式公然“杀”进英语课本,并且一路顺风被送到了学生手中,某些人的严重失职被暴露无遗。而在这种失职背后,极有可能还藏有权钱交易的猫腻。(10月22日重庆晨报)

  近日,一位广东肇庆的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自己读初一的女儿开学领到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语课本里出现了大量广告内容,此事引起不少网民热议。央视《是真的吗》记者最近调查发现,教科书中夹带广告的情况确实存在。

  事实上,对广告进教材这一情况,今年9月30日刚刚征求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严肃处罚。

  现如今,修订草案出台仅仅二十余天就出现此类情况,这是严重藐视国家法律的表现,官商的沆瀣一气,实在是令人愤恨。因此,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广告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将幕后的失职者、腐败分子逐一揪出来,依法进行惩处问责,就显得势在必行。否则,公众是不会答应的。

  同时,我们在呼吁严查严惩这起事件,痛打失职者屁股,更希望相关部门能深入进行反思,查找制度上的漏洞。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教育部制定了“不许在教科书中打广告”的规定,但相应的罚则却没有跟上,更不用说设置带有“高压电”的罚则了,这直接导致了某些教科书出版者、发行者、接受者的胆大妄为。

  对于教育体系的官员与商人交往,要严守底线。要把握好官商交往的合适距离,不越法、不越规、不越德,坚守做人为官的基本准则,保持对道德准则、党性原则、党纪国法的敬畏。商人同时也要守住交往底线。经商做人要遵守道德和法律,和官员交往要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绝不违法乱纪,要为弊绝风清做贡献。在风清气正的环境里经营创业,赚的是安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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