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城管局长做文明执法承诺
2008-04-26

新华网4月26日电 正在山东聊城参加“和谐城管论坛”的执法局长及代表26日达成共识,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他们同时对最近发生的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居民严重冲突事件表示“震惊”,对粗暴执法予以了谴责。他们表示相信,有关方面会尽快对事件给出一个明确说法。

25日一条中国地方新闻《(南京)市民讽刺城管执法被围殴至大便失禁》被各大新闻网站纷纷转载,截至发稿时,此消息已在某网站获6000多条网友评论,内容多为谴责城管的暴力执法。

事实上,近年来,此类城管与居民暴力冲突事件一直不时见诸报端,而社会舆论也大多将问题归咎于身为执法者的城管方面。在网络媒体上,很多网民从执法权的合法性、执法程序的任意性、执法人员的低素质等方面,对城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认为,舆论的一边倒,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城管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与工作方法确实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理。他表示,民众同时也应理性看待城管执法群体,不能情绪化地认为简单取缔就可以解决问题。

熊文钊说,城市管理主要针对的是一些“既不构成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却又影响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如工地噪音、路边摊贩、叫卖假证照、乱贴小广告等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在维护公共秩序,为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服务,而不是公众的对立面;在营造良好城市生活空间方面,他们的作用不可或缺。

另外,他认为,目前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很多是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企业改革、下岗失业等矛盾在城市管理中的集中体现,而这些问题的解决,远远超出了城市管理的职权范围。所以,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本身不可能在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但是城市管理对这些矛盾的疏导与缓解作用是不可否定和替代的。

这位专家认为,“文明执法”,不应仅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文明,也应包括被执法者以及整个社会的文明。执法者不暴力执法,被执法者不暴力抗法,社会舆论也应尽量营造良好的氛围,不要粗暴对待执法者,从而使得整个社会更加和谐。

他说,尽管目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出现了问题,但这些问题只有靠进一步改革来解决。而且,这也是城管执法部门改进自我、完善自我的契机。相关部门应该抓住契机,深化改革,重塑形象,把城市管理部门变为适应建设和谐社会新要求的执法部门。

 (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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