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哈尔滨晚报

17日,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当女旅客龚某欲通过安检登机时,机场警方在其随身携带的护手霜盒内发现了一枚小口径子弹,龚某被处以500元罚款,并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治安处罚。
17日上午9时许,旅客龚某换取了飞往天津的BK2282次航班登机牌后,来到安全检查入口处,将随身携带的一个手提包放进了X光机。
很快,安检人员就发现在其包内有一不明金属物。经开包检查,在其携带的某品牌护手霜盒内发现一枚小口径子弹。接到报警的太平机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龚某带回审查。
经初步询问,龚某是哈市人,称该护手霜系他人所赠,并表示对护手霜内夹有子弹一事并不知情。对此,机场警方正进一步进行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机场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行政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在登机时,严禁随身携带枪支、弹药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管制器具。(林浩然 记者 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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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洗发水不准进飞机客舱(来源:人民网—重庆晨报)

旅客携带牙膏、化妆品乳液、防晒霜等物品乘飞机,都必须在登机前办理托运。昨日,江北机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民航总局13日发布了《实施航空保安特别工作措施》的通知后,机场加强了对膏状和液态物品的安全检查。
液体禁止随身登飞机
昨天在江北机场,行李托运口岸和登机安检口,都贴上了有关通知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所有液体登机。
按照民航总局13日的通知,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携带的所有膏状和液态物品,都必须办理托运,其中包括:牙膏、化妆品乳液、防晒霜、洗发水等。
此外,江北机场工作人员介绍,机场在严格执行免检、礼遇规定同时,还按照民航总局的通知要求,加强了对VIP通道的安全检查和登机管理,以彻底消除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的旅客,仍按去年3月17日公告规定执行。
民航总局再发新规
继13日发布《实施航空保安特别工作措施》的通知后,昨天,民航总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对旅客携带液体物品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公告明确要求: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
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江北机场昨天表示,他们还没有接到民航总局的正式公告,因此暂时按原通知执行。(记者 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