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资助学生需参加公益劳动
2008-03-13

一高校出招"感恩"教育
受资助学生需参加公益劳动
 

 
 
(2008-03-13 08:15:46)     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水母网3月13日讯 (记者 高伟 通讯员 张开祝)记者今天获悉,自本学期开始,山东工商学院明确规定全校享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每人每学期必须参加不少于30小时的公益劳动。

    2007年度该校共有3111人次受到不同等级的国家奖助学金700余万元的资助。“除毕业生在外实习外,将有2000多名在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该校学工部负责人表示,目前学校设置了形式多样的公益劳动岗位,如到学生社区打扫卫生,在教学楼打扫教室,到图书馆整理图书资料等。受资助学生的义务劳动情况将记录在案,并作为其今后是否具备享受资助资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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