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应纳入公益运营范围
2007-09-11

来源:金融界—新京报

   “中小学校车应该纳入社会公益性运营的范畴,和公交车一样,可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日前,市政协委员刘子华律师接受采访时说。今年,刘子华提交了“关于市政府对中小学校车加强管理的建议”提案。建议由政府和家长共同分担校车运营费用。

 
 “校车将节省大量社会成本”

  “我太太现在成了每天接送孩子的专业‘保姆’,工作都给耽误了。”刘子华告诉记者,由于接送孩子的车辆太多,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段,学校门口附近地段严重堵车。

    据有关统计数字,北京市目前有150万名中小学生,而70%以上的学生需要接送上下学。“如果每个学校都配备校车,将会节省大量的社会成本。”

  但是由于没有可操作的法律法规,致使校车处于多头管理多头不管的境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提案中,刘子华建议给校车经营者发放适当的政府补贴。

  
“完全市场化易引发安全问题”

  市教委很快给予了回复。回复中提到,市财政局认为学生班车服务的是特定人群,交管行业管理部门没有将为特定人群服务的班车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范畴的规定,学生班车不宜列入政府公益性运营的补贴范围。

    而市发改委则认为,如果校车不属于基础教育所必须提供的内容,政府相关部门不统一组织运营。

  刘子华认为,公交车已经在酝酿走入公益行列,而“校车和公交一样,所承担的功能都是公共服务,都是在起节约社会资源的作用。”刘子华认为,如果把校车纳入盈利性运营,“竞争会导致利益最大化,把校车完全导入市场行为,从而更容易引起安全问题”。

 
 “家长每天分担不应超过10元”

  刘子华在调研中发现,校车问题存在三大难点,一是安全,出了事故谁来负责;二是费用谁出;三是管理。“这里面存在权责划分的问题,校车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都属于社会公共事务范畴,自然应该由公共管理者的政府来承担,必须由政府出面牵头或统一组织校车问题。”

  在目前财政并不十分宽裕的情况下,刘子华建议校车运营可以采用财政补贴和家长分担双重承担的方式。
家长承担的部分应该在大多数家庭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连接带送,我认为每天不应该超过10块钱。”刘子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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