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拘残疾乞丐雇主
2007-08-28

来源:新京报

 一超市员工雇八旬失明老翁乞讨,3个月内获利数千元

  本报讯(记者 钟亿军 通讯员 韩峻巍)海淀区紫竹院附近一超市的员工陈某,雇请一位八旬失明老翁乞讨赚钱,管吃住每天付20元“雇用金”,在3个月内非法获利数千元。

    昨日,陈某被海淀警方行政拘留。这也是北京首位利用残疾人乞讨赚钱,被警方处罚的嫌疑人。

  老翁称被人带到北京赚钱

  海淀警方昨日对外称,今年8月中旬,海淀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公共秩序队民警在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时,在魏公村附近的一个过街天桥上,发现一名双目失明的老翁,正跪在地上向来来往往的行人乞讨。

    见此情景,民警将老人扶到了专用的救助车上,后送到了海淀区救助管理站进行救助。

  民警通过和该老人交流,了解到其在京乞讨的原因。老人姓王,近80岁,山东人,双目失明已多年。

    此前,王老汉一直独自在山东老家生活。今年4月底,一位自称陈某的河南人来到王家中,称想带其到北京乞讨赚钱,老人便跟随陈某来京开始了乞讨生活。

  警方介绍,民警怀疑王老汉被人利用进行乞讨,成为了别人的赚钱工具。于是警方开始着手寻找陈某。

    8月20日早上,在海淀区救助站门口,一名中年男子声称是王老汉的亲戚,要将王接走。西北旺派出所民警赶到救助站,见该男子与王老汉描述的陈某很相像,遂将其控制。

  雇主管吃住每天给20元

  在派出所里,该男子承认自己就是陈某,并承认其利用王老汉沿街乞讨获利。

  30多岁的陈某称,其在紫竹院附近一超市打工,今年3月份,他得知一位山东朋友的老家有一名双目失明的孤寡老人。4月,他赶往山东,将失明老人接来北京乞讨,他负责老人吃住,且每天给20元现金,但老人讨来的钱都要交给他。

  陈某说,自今年5月份开始,他每天早上7时,将王老汉带到魏公村附近一过街天桥上乞讨,而后陈去上班。晚上天黑之前,陈某将老人接回。

  在3个月内,陈利用王老汉获利数千元。

  昨日,因涉嫌胁迫、诱骗及利用他人乞讨,陈某被海淀警方行政拘留。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