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首次将“参加公益活动”写进助学协议
2007-06-15


 
东北教育网 (edu.northeast.cn)  2007-06-15-09:50:08   

  
  1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了解到,为提高贫困学子的公益意识,“希望工程”首次将“接受希望工程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公益活动”写进助学协议。

  据悉,5月中旬,江苏省一家礼品公司资助30万人民币,在黑龙江省设立“希望工程禅明奖学金”,资助黑龙江省2007年中考成绩优秀的100名高中新生直至高中毕业,并签订《希望工程禅明奖学金实施管理协议》,首次增加“接受希望工程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必须参加一次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后传承希望工程公益理念,有能力时参加省青基会组织的公益捐助活动”的条款。(刘静 实习生 李娉婷 记者 姜学峰)
 
 
来源: 东北网-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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