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立医疗机构确保公益性售药加成率不得超15%
2007-05-23


发布日期:2007-05-23   医药网


  
    22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山东省为确保各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明确要求在“以药补医”机制未改变前,各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同时严格医疗收费监管,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费用。
 
    据了解,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或比照项目收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取消内部自行设置的向患者搭售与医疗无关的用品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重症监护病房和手术室的收费标准,重点规范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高费用诊疗项目,采用适宜技术,避免过度医疗。
 
    今年内全省县级(二级)以上医院要普遍实行院务公开,普遍设立惠民门诊、惠民病床。医疗机构要公示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疗耗材的价格,严格执行费用查询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门诊及住院平均费用、药品价格、主要单病种费用及医德医风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收费、滥检查、收红包、拿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会同有关方面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对屡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对于疏于管理、纠风不力,发生较大的医德医风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级、停业整顿等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