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臣氏每日检查员工随身物被指侵犯隐私(图)
2007-04-26

 

msn   2007-04-26 07:51  来源:京华时报



俩男保安在查包。本报记者 刘军 摄

  本报讯 (实习生 周帅)作为入职前提之一,屈臣氏的员工必须签署和履行“防盗协议”。前天,记者在屈臣氏员工向本报投诉此事后,现场核实了“防盗协议”的实操过程——员工下班前要被保安查包后才能离开,上班期间出入厕所要向保安出示随身物品。


  前天下午3点半,屈臣氏东方广场店早班(上午8点至下午3点半)员工下班的时间。


  记者看到,四五名下班员工经过店门时都主动打开包,让保安逐一翻看包内物品。保安点头后,他们方才离开。而在店内,上班的员工出入厕所时,都主动向保安出示随身物品,有的还被检查了衣服口袋。


  该店员工小红(化名)说,她入职已经几个月了,但仍不习惯被保安查包的规定,尤其连上厕所都要被检查。“女性用品也要给男保安检查,太尴尬了。”小红说,入职时她签过一份关于防盗的协议,所以她必须按协议配合保安的检查。


  另一名员工小兰(化名)称,她以前在其他屈臣氏分店干过,也有这样的规定,“一开始很不习惯,后来看大家都这样也就只能接受了,但这样侵犯了隐私”。


  负责查包的保安说自己是按店内规定办事。该店店长亦承认员工入职培训时都签过相关协议,员工配合保安检查是自愿的,其他屈臣氏分店也是这样规定的。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的屈臣氏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证实了上述说法。


  屈臣氏集团是全球第三大保健及美容产品零售集团。中国屈臣氏拥有200多家分店及5000多名员工,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保健及美容产品零售连锁商店。


  “屈臣氏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员工隐私权。”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说,员工包和口袋内的物品属于私人物品,只有国家权力机关才能检查,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法律授权都无权检查。按照《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杨小军认为,屈臣氏与员工签的协议无效。因为签约时,双方地位不对等,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并不能反映员工的真实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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