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亿元社保基金案责任人被追究刑责
2007-04-09
  •   核心提示:广州市多达5亿多元社保基金在外运营无法收回案件的相关责任人正被追究刑事责任,原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的副局长蔡耀坤,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原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经理刘某长期潜逃,也在去年被抓获,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人民日报4月9日报道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报称,6亿多元社保基金在外运营未收回(见本版4月5日报道)。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这笔“问题社保基金”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从2000年开始清理回收,对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责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广东省人大已组成调研组,对广东各市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介绍,媒体所称的“遭挤占挪用”的10.18亿元社保基金,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1996年之前,社保制度刚刚建立,社保基金由广州市劳动局属下的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管理和运作,这按当时国家的政策是允许的。截至1999年底,广州在外营运的社保基金共10.18亿元,涉及25个项目。

2001年9月,广州市成立纠正回收违纪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社保基金的追收工作,截至2007年3月,采取法律手段处理的案件18宗,已经结案10宗;采取其他手段处理的案件7宗,结案1宗。已追回社保基金3.6亿元,预计还可以回收1.05亿元,剩下的5亿多元无法追回的将由社保风险准备金弥补。自2000年以来,广州社保基金未发生过违规挤占挪用的问题,社保基金管理规范,安全有保障。

据介绍,在加大社保基金追收力度的同时,广州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坚持“对于不落实到责任人的在外运营社保基金不予核销”的原则,目前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正在继续。其中,原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的副局长蔡耀坤,于2002年9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等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长期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原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经理刘某,2006年12月被广州市公安局抓获归案,现已报经广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将于近期提起公诉。涉及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追究,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已于今年1月分别向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报送了有关材料和处分方案。

另外,记者从广东省人大了解到,广东已经组成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在内的3个调研组,分赴各地市调研社保基金管理情况。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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