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叫停全日制私塾“孟母堂”
2006-07-26
    上海市教委发言人昨天指出,“孟母堂”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上海市教委已责成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

  近来,有媒体相继报道了上海某地区出现“孟母堂”办学的现象,对此,教委发言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孟母堂”举办者应到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该学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

  同时,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受教,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也属违法行为。

  此外,该学堂的教育教学内容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的规定,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该学堂的“读经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都与上述要求不符。

  另外,该学堂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来源:中国新闻网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