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长跪教育局刺痛教育界啥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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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求学,公民不得不下跪,可见普通老百姓子女求学之路仍然充满艰辛。一方面击中了教育“硬伤”,另一方面则拷问着公民权利如何保障。上学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质上也是法律所赋予必须确保的最基本的一项权利,根本就不应求谁,更不应下跪。换言之,无论如何都该站着求学。这不仅是教育机制层面的问题,教育管理者也有问题。
一个那么幼小的孩子,还没进入小学校园大门,就要委曲求全和母亲一起向教育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下跪。这叫人情何以堪?这一跪,跪出几多无奈和辛酸,又跪出多少教育资源紧缺问题,更跪出了教育不均衡的深层原因,折射出教育界存在的种种弊端。
弊端之一,《义务教育法》没有落实到位。根据2006年6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该制度由1994年9月1号开始施行。可是,到南山区教育局上访的家长们反映,他们条件都达到了,还是没有公办学校的学位。这仅仅是深圳市一个区中的一个片,就有如此之多的孩子没有就读学位,那全南山区、全深圳市、甚至全国得有多少?这么多适龄儿童被拒之公办学校之外,施行18年之久的《义务教育法》仍未落到实处可见一斑!连“义务教育法”都敢束之高阁,义务教育制度都不落实,说轻了是失职,说重了是犯罪!
弊端之二,“以学位谋私”歪风颇为盛行。据报道,深圳市南山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结果公布后,不但许多来深圳十几年已满足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非深户的孩子榜上无名,就是那位带着孩子长跪的深户,居然也没有公办学位。可是在他们孩子的同学中,有家庭情况相仿的却能申请成功,甚至没有独生子女证的也一样获得公办学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到学位,而社会却有人运作1.5万元一个学位”。这说明,眼下教育界存在倒卖公办学位、以权谋私现象。其实,拿钱买公办学位并非深圳独有,在全国教育界已成“潜规则”!连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都出卖、学位都换钱,如此腐天下之大败,挖国家树人之根基,学生家长怎不质疑“不公”,怎不情绪激动,怎不怒火中烧!下跪看似可怜,实则愤怒!
弊端之三,教育部门懒作为还很严重。据南山区教育局负责人称,教育局张榜公布学位申请结果,为的是保障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孩子都有书读。家长有异议,前来教育局信访,他们也将一个个查实是否有误,接受家长复议申请。这话看似无懈可击,实则暴露了教育部门工作不细、甚至懒作为的问题。确保适龄儿童上学问题,是民生工程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工作慎之又慎,符合条件必须保障学位,不符合条件的想办法争取学位,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书读。”然而,你张的那个榜中,竟然有那么多符合条件的拒之榜外,这既是拿严肃的工作当儿戏,又是伺机蒙混过关。难怪人们说,教育部门之所以问题多多,就是有许多该为的事情,要么是不为,要么是为之则粗枝大叶、为之则漏洞百出、为之则群起而攻。一个“懒”字,反映出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作风不实、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母女长跪求学“事件不能仅停留在下跪闹大了就很快解决的地步,而必须上升到让公民有尊严地上学的高度来观察并解决问题,才可能让求学之路变得平坦,进而避免“母女长跪求学”的悲剧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