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28日10:21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农村报 作者:熊丙奇
基础教育分设重点学校与重点班的做法例行已久,在“升学率”的指挥棒下,学校将优等生与后进生分班,以保证更多优质生能顺利考入大学。为此,有些农村家长认为,孩子入读初中“普通班”意味着考不上高中,不如干脆让孩子辍学,而大学生就业难、高中入学难等加剧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和《后进生像包袱被学校推向社会》(4月25日日《南方农村报》第2版)一文所反映的情况一样,“普通班”目前实际已经成为滋生辍学生的温床。2006年69月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明文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已经宣告了办重点校、重点班是违法行为,可是,重点校、重点班并没有因这部法律而终止。
有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据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问责,同时,更可以谴责设立重点校、重点班的教育模式,完全违背了教育规律。但是,考虑到当前的教育与社会现实,就会发现,在农村设置初中重点学校,实际上是农村孩子的求学命运上升通道。假使取消重点校,农村孩子无法升入重点大学,实现上升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少。
有两个现实不容回避。其一,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县级财政为主,也就是说,县级财政承担本县的义务教育投入责任。这种保障机制,从先天上造就了不同县的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程度差异,形成了当下区域间教育严重不均衡的现实;其二,我国农村孩子,除了升学之外,成才空间极其狭窄,虽然可以到城市务工,但是农民工的身份,注定他们难以融入主流社会,也就是说,虽然我们呼吁教育应该淡化改变命运的功能,但是,在目前的户籍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用人制度之下,教育其实仍旧承载着农民渴望改变命运的功能。
以上两个现实,决定了农村地区教育的选择,将少数优质教育资源集中起来,提供给少数学生,以实现他们改变命运的梦想。因为,如果不办重点校,重点班,让教育资源均衡到各学校、各学生身上,在升学之中,教育落后地区,实在难以与教育发达地区竞争,其结果必然是,县内部教育均衡了,但是,却可能没有一个学生能考上重点大学。回顾重点校的兴办历史,就不难发现,这曾被很多地区作为兴教的经验,通过重点校,提高了教育竞争力,让当地考上重点高中,以至重点大学的学生增加。
这种让少数农村孩子成为教育成功者的模式,是牺牲其他孩子的教育为代价的,可农村地区的家长,似乎也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孩子多接受几年教育,考不上大学,有什么用呢?还不如早点辍学,早点打工。
如果现实教育环境不变,让农村取消重点校,实际上是关闭了农村孩子改变命运的通道。这或许是倡导“教育公平”者所不能想到的。而不要让取消重点校,变为让所有农村孩子都走向平庸,唯有从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与基本的社会制度改革着手。
首先,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需从县级财政为主调整为省级财政统筹,这是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的基础,只有省级统筹,才可能缩小各地教育资源的差距,也才能根本改变县级政府集中优势资源,去与其他地区教育进行竞争的想法。笔者甚至建议,在当前义务教育资源各地不均衡的现实之下,同省内部可实行按地级市分配高考和中考指标的方式,让各地孩子有同样的机会上大学,尤其是重点大学。
其次,需要加快户籍改革、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进程,为每个农村孩子提供生而平等的“身份”,而不是寄希望于通过教育来改变身份。也就是说,只有身份教育色彩淡化,才可能让教育回归本质。
从目前情况看,改革后者涉及面广,有诸多难度,而做到前者,则并不艰难,只需要省级政府认识到发展教育的重要性,调整教育投入模式即可,与此同时,按地区重新配置招生名额,也仅是工作流程的转变。反之,如果均衡义务教育教育的责任,始终落实到县级政府,我国的义务教育,将难以打破现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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