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4 08:21:12来源:新华网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贴出通知,欠费学生没资格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预备党员不能转正。此事在学生中引起争议。有学生认为,三好学生指的是德智体三好,如果要求学生必须缴清学费,岂不是变成了德智体加上经济好的四好学生?(据11月3日《新京报》)
一个学生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原因固然有多种,但有些学生违约、不守信用却是不争的事实。从这个角度来说,欠费学生,不仅仅是“经济不好”的问题。
我们最熟悉并沿用至今的“三好学生”版本,是1982年5月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公布的《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三好学生”的标准被定义为: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也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标准在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费不还绝不单单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诚信问题、品行问题。说白了,是思想品德不好的表现。因此,取消欠费学生三好学生参评资格,一点没错。
笔者倒是觉得,今天让欠费学生不得参评“三好学生”,是对他们有益的提醒,也是对他们错误人生观、价值观的及时修正。希望这些欠费的学生,能多从自身找原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欠贷不还,最后被诉诸法院,被银行公布个人信息的现象足以说明,一些大学生诚信意识确实欠缺。社会需要做的,是让他们尽快端正思想,认识到这种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而不能认为这只是个经济问题,与品质修养无关而不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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