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触目惊心的校园暴力带来的惨状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校园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天是我国第1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虽然近年来安全教育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中小学师生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提高,但重特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情况不容乐观。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到1.6万多人,平均每天就有40多名中小学生死于非命。因此,每一个同学都应当视自己的生命为最宝贵的东西,都应当时时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核心提示:
“假如你是一个中学生,当你身陷校园暴力的包围之时,就等于坠入地狱,虽然狂呼救命却可能难逃厄运。假如你是一个少年学生的父母,当你的孩子被校园暴力所侵害,你虽然心如刀绞却可能无力相救,因为你不知道该从哪里施以援手。即使作为教师,也往往对校园暴力束手无策,因为那是一张时隐时现的网。”这是一部最近畅销的关于校园暴力的长篇小说《小牲口》里的一段话,可现在这种事情却真实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校园暴力屡屡发生
今年3月10日,兰州警方针对小磊(化名)上学途中遭抢被砍的恶性校园暴力事件立案侦察。小磊就读于兰州市第33中,今年高三,出事时正是他上学的途中。3月6日上午6时40分许,天刚亮,小磊骑车上学至天水路与麦积山路路口处,突然从马路边上冲出3名2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拦住了小磊的去路。其中一个人开口说:“把自行车留下!”小磊当即表示拒绝。
就在这时,3名男子打了声口哨,从远处又叫来2名男子。只见他们每人手中都握着把砍刀,不由分说,一顿乱刀朝小磊砍了过来。当小磊头部被砍一刀后,他丢下自行车就跑,可还是被抢匪追上来。小磊的头部被砍了4刀,刀口大约都在8公分—10公分,左胳膊1刀。事发后,小磊被送往省人民医院急救,头部共缝了30多针,在重症监护室就医。
据了解,在学校张亮经常遭到童某的欺负,使马上就要面临高考的张亮无法忍受。2007年3月23日21时47分左右,张亮下晚自习后返回宿舍途中,在学校西侧巷道内童某借故又找张亮麻烦,并在张亮脸部踢了一脚。
张亮料到童某当晚还会找自己麻烦,便将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拿出后,将童某的颈部、背部等处砍伤。童某倒地后,同班同学宗某用其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虽经抢救但童某因出血过多,还是休克死亡。事后,张亮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自首。
加强预防监督机制
就小磊遭抢被砍事件,市公安局便衣侦察支队一位警官向记者分析道,这已经不能简单地定性为恶性校园暴力事件了,所以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兰州市各个派出所都跟学校在不断加强沟通,有些管段民警还深入到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学生。假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发生的苗头,立即对其进行疏导遏制。
同时,青少年频频发生违法暴力行为,很重要的原因是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常导致犯错甚至犯法。很多时候,民警们都会以不同的方式给学校师生上法律宣传课。其次,不定期对网吧加大检查力度。学校也要设置“校警室”,外来人员进入都要登记,若有可疑人员校警会先发现,这会遏制校内违法行为的发生。
目前,全国各地已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开展了大规模的联合整治行动,对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
不少辖区推行了“钟点保安”工作,在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加强学校周边巡逻。不少学校还聘请了公安、政法系统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处理校园意外事故,共同应对校园暴力。
暴力行为原因多
一直关注我省青少年安全教育的甘肃政法学院梁文彩老师告诉记者,纵观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的综合原因。
而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是其主要原因之一。有些孩子父母忙于在外面打工,家人疏于管教,有的则是家境富裕,父母溺爱造成。“家庭方面的原因会给青少年的心理留下自卑的影响,自卑、自私自利、自暴自弃,导致了他们的违法行为。”
而对于那些刚刚成年仍在学校上学,或者已经走上社会的青年,应该对其加大法律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只要违反法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学生正处在心理、思想以及价值观的转型时期,一些琐事与摩擦很容易让他们情绪失控,再加上学习的压力,他们往往丧失理智从而走向暴力的歧途。(兰州晚报 罗嫣 党运 杨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