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今年9月12日,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国家教育资助体系,这个“每年资助500亿元,受助学生2000万名”的资助体系,涵盖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领域(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属于免费范畴),却唯独没有普通高中的身影。(12月1日《中新网/半月谈》)
我国从1986年开始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通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到2000年,我国总体上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奋斗目标。
进入新世纪,随着“两基”攻坚的不断推进,长期以来困扰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农村孩子“上学难、留不住”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西部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如今在农村,很多地方最好的房子在学校,一些边远山区学校的孩子们用三块石头垒灶做饭、多人挤一张床的现象已成为历史。一些大山、边疆边远地区千百年来第一次有了正规的学校,校园里响起了孩子们琅琅的读书声。到2007年底,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将提高到99%以上。
尽管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从法律上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出了规定,这对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不断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由于义务教育只到初中阶段就宣告结束,继续学习的费用国家再不管了,导致一些穷困家庭的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初中毕业后无法进入高中学习(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指出,相对于九年义务教育来说,高中收费标准大大提高,各地标准不一)。
殊不知:小小年纪就踏入社会,打工没人要,种田没力气,又没有一技之长谋生,整天到处晃荡,游手好闲。这既给单个家庭增加了压力,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
笔者认为:在国家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今天,应尽快在总结深圳、珠海、浙江等地十二年义务教育的经验基础上,在全国全面推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
正如一位教育工作者所说:对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这意味着多了一种选择,多了一次发展的机会;对全社会来说,则意味着多了一份关爱,多了一份和谐。
要知道:我们制定教育政策,不仅是为现实服务,更重要是着眼于将来,如果未来面临严重挑战,那就要以积极迎战的状态而未雨绸缪。更何况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除进一步提高整个国民素质外,还可以延缓当前部分就业压力,为贫困家庭子女送去“知识资产”。
因此,在中国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过程中,尽快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程度刻不容缓,这也是未来中国人口红利由绝对数量,进化到数量与质量配合,继续使人口成为中国的竞争力最强武器的关键所在。
尽管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在一些地方,特别是相对贫困地区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决不能因此而否定它的积极意义。
真心期待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早日在全国全面推行,这也体现了中央提出的改革发展成果应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