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15-01-07来源:健康报
     健康报讯(记者杨凤) 山东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近日联合出台《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32元划拨资金。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方案》明确,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合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费用、省人社厅统一谈判纳入的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和部分特效药品费用等。

  《方案》提出,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方案》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服务。大病保险资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个人不再缴费。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