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护”也是一种生命教育
2007-08-20

来源:SOHU新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

    在美国影片《小鬼当家》中,独自留在家中的小主人公智斗坏人的表现,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在现实生活中,“小鬼”的表现却并不令人满意。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进行一项入户调查:在提前告知家长的前提下,趁孩子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由记者和民警假扮陌生人,利用“花言巧语”“骗”开“小鬼”的家门。结果,6位小朋友中竟有5人上当。民警提醒,暑期独自在家的儿童安全防范不可忽视。(《广州日报》8月7日)

  未成年人人生的每一步都面临着挑战。

    如今,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日益复杂,尽管国家相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但有数据显示,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甚至,意外伤害一度成为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而其中,80%的事故是由于安全意识不强所致。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孙云晓认为,成人社会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就像警察有责任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样,但任何的保护措施也都离不开自护。

    确实,仅有他护,在实践中不仅会陷入“鞭长莫及”的窘境,还将埋下延缓孩子社会化进程的隐患。

  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说:“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生命力的正常发展,教育就是助长生命力发展的一切作为。”可是,在目前那种“唯分数论”的应试体制中,不但没有专门的安全知识教程,也几乎很少有人告诉小孩什么是生命,即便在某些课程中稍有渗透,也是说教太多,那些空洞的大道理,丝毫没有考虑到青少年特殊的心智,根本就是“纸上谈兵”。

    对安全、生命的模糊乃至漠视,不仅是现在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件频发的原因,也是青少年犯罪现象高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事实上,吉林长春市早在2005年的一项学术调查已经印证了佛山市公安局的担忧。该调查显示,仅有不到5%的未成年人接受过安全自护方面的教育。而且,这里面,学校主要进行的是一些法律常识及校纪校规的教育,家长大多时候也只是叮嘱“听老师话”之类。

  这些年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一直都在努力将未成年人安全素质的拓展当作国家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美、日的一些做法来看,只有让未成年人在充满危险的自然环境中体验,形成一种经验积累,才能逐步培养防御危险的意识和能力。(林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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