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1-17
中新网兰州1月16日电 (记者 冯志军)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曹义鸿16日晚表示,农业转移人口是否落户城镇,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不搞指标、不搞运动。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当晚在兰州召开。曹义鸿说,据官方调查显示,西部地区平均每增加一个城镇户籍居民,政府约增加10.6万元的公共财政支出。根据甘肃省情,拟将除兰州、天水两个特大城市外131万暂住人口中暂住2年以上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优先转移为城镇人口。
“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将是未来甘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首要突破口。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表示,按照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在摸清农业转移人口底数和公共服务需求增量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户改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优先解决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
梁文钊说,要依托资源能源禀赋和区位等优势,大力强化产业承载能力,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体系,尤其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产业关联配套和集聚发展,为城镇化构筑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梁文钊强调,要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待遇。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尽快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基本实现砖混、砖木结构住房全覆盖。
针对颇受民众关注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梁文钊认为应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体系,把市场的力量与政府的作用整合起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境内资金和境外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他说,要统筹规划城区和郊区发展,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向周围农村延伸,带动农村发展。要加快农村道路、给水、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