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
来源:贵阳晚报 发布时间:2013-12-16
日前,贵阳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农村劳动力创业不仅可以享受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还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据了解,《意见》出台后,贵阳市每年将鼓励和支持5000名农村劳动力创业,其中吸引2500人返乡创业,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创业人数将达到6万人。
目前,贵阳市农村返乡创业专项帮扶工作资金已由原来的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可申请享受4000元(之前为35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及每月300元的场租补贴(最长不超过一年)。农村劳动力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主创业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经认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帮助创业。同时,农村劳动力创办个体和微型企业,可申请10万元额度的小额担保贷款。
此外,贵阳市还允许农村劳动力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村劳动力,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后,可实行6个月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可以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本报记者 段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