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优秀农民工子女可就近入学
2013年04月27日
福州市今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昨日公布。和往年相比,今年的小招方案总体保持稳定,还是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但今年优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用提交电脑派位申请即可就近入学,而且今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时间也略有调整。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相关人士对今年的小招方案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今年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的调整是将五城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的日期推迟一天,即8月18日-20日五城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后,8月21日由各区教育局对本区学校招收本地生情况进行统计,8月22日对外公示,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及统筹安排时间相应延后一天。这主要是为了更准确统计五城区各小学招生余额,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此外,今年对优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给予照顾。按照规定,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此前,这部分人群需要到报名点报名,然后参加电脑派位。
其他重要小招政策
3类人属片内生可以划片入学
今年福州小学招生仍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按划片范围招生,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有3类人可以界定为市区片内生,分别为: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的;父母离婚或父母一方是五区农村户籍、五区之外户籍,适龄儿童与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在片内同一地点,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适龄儿童及父母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且户籍在一起的。
按规定,片区公办小学应优先招收片内生。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小学招收新生一律不得进行测试,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报名时家长应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疫苗接种卡。
拆迁户子女这样入学
按照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必须持有正式有效的拆迁部门提供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
如果是属原拆原迁且符合原居住地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划片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果是属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的,可在安置地片内小学划片入学。
如果是属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在过渡地就近入学,由过渡地教育局根据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月16日起申请学位
按照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仍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申请学位时必须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
其中,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2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8月23日至24日,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5类人可申请借读
有5类人如果是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申请就学,可申请借读。这5类人分别为: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友情提醒
学校将提前进行片内生摸底调查
为了保证招生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小学将提前进行片内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切实做好家访、查验“两证”、招生情况公示以及建立片内生档案、逐年查验片内生“两证”等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造假现象,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将所招学生退回其原划片区,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同时,福州市教育局特别提醒,今年小学升学涉及的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由报名学校统一受理。家长需要向学校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由学校统一安排查询申请和领取查询证明。至于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家长可向报名学校咨询。
对小招有疑问可拨968977
为了便于市民更详细地了解小招方案,特别开通了咨询热线968977,如果你对今年的小招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