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并非公安管辖的信访案件
2007年5月23日上午,一对老夫妇走进了江西省省永新县公安局的信访接待室,他们是该县莲洲村的村民,老汉名叫颜某。接访民警老吴刚刚迎上来,老两口就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开了。大意是多年前该村进行旧村改造时,村委会把新房分给老人的儿子,现在又盖了新楼,就不分房给他了。老人不满,将村委会诉到法院,法院没有支持其诉讼请求。颜某认为法院偏袒村委会,要求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办理。老吴耐心听完了事情的前后经过,告诉老人案件应由检察机关办理,老两口就是不肯离开。
当接访民警将此案告知应由检察机关办理的结果告诉颜某夫妇后,他们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多次来该局质问为何不办理,有几次颜某的老伴甚至坐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不走。对老人这种近乎“不讲理”的行为,信访民警没有简单应付。每次老人来,他们都一如既往地笑脸相迎,让座倒水。老人想不通处理结果,他们就一遍遍地讲解法律规定,尽量以简单浅显的语言向老人解释由检察机关起诉由法院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就这样来来回回6、7次,热情的接待、耐心的劝解让老人的心一点点软化,两位老人也渐渐弄清了有关的法律规定。端午节前的一天,颜某最后一次走进公安局,表示接受转办结果,不再来访。“谢谢你们,这回我可是真的服了。”老人说。
基层是社会矛盾的集中点和爆发地,不论是何种纠纷、何种不满,只要有人找到永新县公安局,该局都会热情接待,并力求给来访者一个合理的说法和满意的答复。近年来,该局建立完善了处理信访案件的各项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推动了公正执法。他们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处理结案率达到99%,优异的工作业绩受到群众的欢迎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