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十年儿童发展规划
2012年05月25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海洋报道:2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以提高人口出生质量、严控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发生率、全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以及完善儿童福利体系等为主要目标,将广东打造为“儿童友好型”社会。
医疗:“地贫”等症减少1/2
0至6岁儿童健康成为《规划》的关注重点,提出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等高危出生缺陷发生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2;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率,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等目标。
同时,保障流动儿童获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接种服务。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广东省将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地级以上市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培训每年覆盖50%的乡镇和社区,以及40%的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同时,将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实施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0至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将0至6岁儿童列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重点人群,到2020年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教育:为流动儿童提供学位
根据《规划》,广东省将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全省到2020年,将实现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5年保留率达到99%;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等主要目标。
重视和加强0至3岁婴幼儿教育,建立早教体系,力争做到0至3岁城市儿童家长每季度接受育儿知识培训一次,0至3岁农村儿童家长每半年接受育儿知识培训一次。逐步普及3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从2011年起,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优先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广东省将切实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划》指出,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学位,实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关于残疾儿童,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建立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福利:建立适度普惠型福利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规划》提出,到2015年,每个地级市均建有至少一个儿童福利机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县(市、区)各建有一所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2012年,继续落实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政策。
广东省将逐步增加对儿童福利的预算,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水平,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实施0至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康复救助范围。优先开展0至18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治疗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