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子
2007-05-23

把关爱传递给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子

——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政策体系综述

  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出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庄严承诺。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5月15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与会的各省分管副省长、教育和财政两部门主要负责人纷纷感慨:“没想这项政策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及时!”

  民生轨迹 重大决策力促教育公平

  远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市石柱县,曾在今年“两会”上提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向上延伸两年”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原石柱县第一职中校长刘中慧,在得知国家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后欣喜有加:“这真是天大的好事儿!国家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真是用心良苦啊!”

  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经费只有18亿元。根据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达到308亿元。

  这一组数字背后承载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央财政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出将在两年内增长10倍,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更多的学生,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力促公平的执政理念。

  多年来参与教育财政投入安排的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对此有着切身的认识:“在财政教育投入的安排上,突出支持解决教育发展与改革中的一些关键问题、瓶颈问题,教育事业驶入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之路。”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到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再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我国国家助学体系日趋完善。

  可以说,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而此次针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出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决策。

  强化导向 资助政策起到杠杆作用

  随着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群众对这种变化高度认同。海南省副省长姜斯宪举了一个例子:在不久前海南进行的一项对过去一年振奋人心的事情的问卷调查中,农村孩子上学“两免一补”在知晓率和满意率两项指标上高居榜首。

  虽然在义务教育方面赢得群众满意,但姜斯宪心中仍有不安,那就是“职业教育发展不够”。目前,该省初中毕业升学率为60%,普通高中就占了40%。虽然今年中职招生将有较大幅度扩招,但仍满足不了许多农村孩子上学的需求。“中央下这么大决心资助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读中职,为海南职教发展开辟了很大的空间。”

  不仅是海南省,陕西、云南、黑龙江等省份也表示,新政策将会对本省职业教育发展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资助政策体系的制定和实施,还有很好的导向作用,就是更多地向职业教育倾斜、向西部倾斜。

  有一个数字充分地说明这一点。去年中职8亿元助学金使80万名学生受益,占中职学生总数的5%;而今年受益中职学生将达1620万名,占所有中职学生的90%。其中,农村所有就读中职的学生均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此前,我国一些省份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但总体来讲,职业教育在地区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而这次对农村学生的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孩子可以学到一技之长,实现“一人上学,全家脱贫”。

  这种导向作用不仅体现在职业教育上,对高等学校而言,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适当向社会迫切需要专业倾斜,也将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破解难题 把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好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政策性强、资金投入大、涉及面广、工作层面多,给新政策的实施带来难度,也在考验着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执政智慧。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说:“有了好的政策,下一步就是要如何精心组织实施。”

  首先是财政投入要到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应承担的95亿元,已经在预算中予以落实,目前关键是落实地方应承担的经费。这位负责人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省一级在经费落实上仍然负有重要的责任。要科学合理地制定行政区域内具体的经费分担办法,确保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其次是对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今年各级财政安排的经费高达154亿元,明年将在此基础上翻番。

  如果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助学经费,将是一笔巨额的经费投入。因此,如何管好、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是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对此,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等提出,要像现在的义务教育法执行检查一样,随时对各地各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不管执行过程中有多大困难,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表态:“回去后马上落实几件事:一是从省里开始直至基层,建立相应机构;二是资金配套落实没问题;三是尽快建立相关制度。对于花在学生身上的钱,我们从来都不含糊!”

  他这番慷慨有力的话语道出各地的心声:无论工作多么复杂多么艰巨,各地也将在最短时间内,把党和政府的这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政策真正贯彻好,落实好。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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