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宣传月启动
2012-05-1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宣传月启动

2012-05-11             来源: 新华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10日在京举行。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指出,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推动特别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王玉普说,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以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要围绕涉及女职工权益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推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特别规定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网络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地方人大和劳动、卫生、安监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他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切实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日前由国务院颁布并实施,共有1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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