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撑起妇女权益“保护伞”
2012-03-08

  中国撑起妇女权益“保护伞”

2012-03-08                 来源:新华网

  中国中部省份安徽省会合肥市日前正式发布《合肥市妇女发展纲要》。纲要规定,合肥市要在城区公厕改造和配建中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女厕比例将有所提高。
  
  过去,合肥男女公厕建设比例为1:1,新纲要则规定,在未来10年内,“男蹲(坐、站)位女蹲(坐)位的比例,独立式公厕宜为1:1,商业区域宜为2:3”。
  
  2012年2月,“占领男厕所”运动曾在广州、北京、郑州、南京、成都等多个城市出现,一些女性站在男厕所外阻止男性进入,要求男性照顾男女如厕时间的差别,把厕所的蹲位让给女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不少城市也将加大女厕建设比例放入今年的政府工作计划中。
  
  中国国务院于2011年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纲要提出,未来十年妇女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促使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近年来,中国各地加快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政府管理责任,中国女性的需求和权益得到进一步满足与保障。
  
  据了解,中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关条款散见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目前,反家庭暴力法已经进入到最后的调查论证阶段。全国妇联于2月底已组织召开反家暴立法建议座谈会,配合国家尽快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
  
  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提高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水平。
  
  提高女性就业比例,县(市、区)100%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保障贫困、残疾、流动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权利,通过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妇女都可获得生育保险补助……这些出现在《合肥市妇女发展纲要》上的“亮点”让合肥市一家国企工作的韦正芳很高兴。
  
  “感觉妇女需求和权益进一步细化,得到了很好的保障。”韦正芳说,“我是从农村出来的,看到关于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条例这么多,很欣慰。”
  
  安徽社科院研究院、社会学家王开玉表示,中国在推动经济发展同时,更加关注妇女需求和权益保障,是社会的进步,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仍然存在、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日前表示,在2012年,全国妇联将继续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争取实现每年对1000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免费检查、对120万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免费检查。实施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使救助资金真正落实到患病妇女身上。
  
  此外,全国妇联还将通过继续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推进力度,和有关部门联合创建1000个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活动,进一步帮助妇女创业就业。 (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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