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静:真情谱写妇女维权之歌
2011-09-15
没有霓虹、没有烟花、没有锣鼓,但每一个人的脸上都绽放出久违的笑容,过渡房里,一家十几口人围坐在一名年轻女法官的身边欢声笑语,这名年轻的女法官就是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优秀女法官----苏静。
今年35岁的苏静,20周岁大学毕业后考取连云区人民法院工作,23岁时便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全国初任审判员考试,随之被连云区人民法院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成为该院最年轻的初任审判人员。十几年来,她一直办理着民事案件。这些案件在一般人眼里看似“婆婆妈妈”的事,但苏静却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情注入到每一个案件中,谱写了一首首正义之歌、爱民之曲,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被人们亲切的称之为“和谐天使”。
“当事人把女孩扔在了法院”
作为年轻母亲,苏静把舔犊之情给予案件中需要关爱的女孩。去年3月21日,在审理原告苏某某诉被告颜某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纠纷案中,原、被告有一婚生女孩,因被告检查确诊患乙性肝炎,原告怕被感染,提出离婚,双方关系降到冰点,进而发生激烈纠纷。审理中,原告不同意抚养孩子。有一次调解结束后,被告提前去了医院,原告看被告走了,干脆把孩子丢在法院,自己悄悄地溜了。苏静边安抚孩子,边自己掏钱请人为孩子买来了零食和可口的饭菜,等孩子吃饱后,又和书记员一起带着孩子冒雨赶到原、被告住处,动之以情,晓知以法,她还就《婚姻法》和《妇女儿童保护法》向原告释明,苦口婆心的做原告的思想工作,苏静的为民真情深深地感动了原、被告,他们表示,就是自己再苦也不能苦了孩子。双方在苏静反复做工作后,终于和好如初。这起案件结案20天后,苏静又到当事人家里进行回访,还特意为孩子带上学习用品。街妨邻居深为苏法官保护妇女儿童的真情而感动,纷纷夸她“真是个好法官!”
苏静办案大到上百万元的经济纠纷,小到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小事,她都尽心尽职,从不含糊。她说:“民事调解本身就是为了和谐,和谐调解就是高水平的审判。”本着这种认识,苏静在办案过程中,抱以真诚的亲和力和善解人意,注重庭审调查,释明法理,以案说法,巧用贴心语言去感染和打动当事人的心,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原告说她活不下去了”
不久以前,在审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金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时,被告并没有按照法院传票规定的时间到法院开庭,而原告王某某却哭着说:“法院这次再不判离婚,我再也活不下去了”,原告说着解开了她的上衣,她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全身遍体鳞伤,这些都是其丈夫王某某所致。苏静一边安慰原告,一边赶紧向领导汇报。下班时间到了,她也顾不上回家,而是随同原告回到了原、被告的家。被告此时正躺在床上,用凶狠的眼光盯着屋里的每一个人后,突然跳起来抓起了一把菜刀扑向原告,原告大声呼救,这时身材矮小的苏静奋不顾身的冲向前去和原告一起夺下了被告手里的菜刀,这时的被告又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苏静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感觉被告精神异常。离婚案件一旦涉及到一方精神异常,便非常棘手,被告无父无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如果判决原、被告离婚,无疑是把一个精神病人推向社会,这样会增加了社会的负担,给社会带来隐患。苏静这次终于明白为何原告曾两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均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因了。可是,一想到原告那满身的伤痕,苏静的心便无法平静下来了。被告没有其他近亲属,那就只有指定村委会作为监护人了,于是苏静敲开了村委会主任的大门,可是听说是为金某某的事,村委会主任说啥也不愿协助。但苏静知道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多次登门,用法律的智慧和真情去感动村委会主任,经过反复协商做工作,被告所在的村委会终于同意作为被告的监护人代理被告参加诉讼了,在村委会的协助下,被告被送往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其病情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同时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苏静认为原告作为一名家庭妇女,长期被患有精神分裂症丈夫折磨,其要求离婚的诉求应当得到法院支持,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原告拿到判决书时,流下了感激的眼泪,她激动地说:“今晚开始,我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睡觉了”。当地出庭的村干部说: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复杂的事,让苏静法官很快解决了。其实,为了这个案子,苏静到底去了几趟村委会、去了几趟精神病医院、做了原告多少次工作,以及经历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其中的困难,也只有苏静自己才能够体会了。
“我一定要离婚”
去年5月份,苏静承办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张某某坚持要离婚,但其妻子开庭时只说同意离婚,然后就一个劲的哭泣,双方都是欲言又止。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大多都是无奈的选择,对当事人来说都不是小事。有着多年民事审判经验的苏静,对此心里很清楚,正因为这样,所以苏静办案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要把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消化掉。她说:“只有小和谐,才能累积大和谐”。开完庭后,苏静单独约原告来到办公室,在苏静的劝说下,原告终于说出了离婚的真相,原来被告患了宫颈癌,原告怕被连累,所以要求离婚。“其实被告不愿离婚,但原告又不愿照顾她,怪不得她在法庭上一直都在哭”,想到这点,苏静庆幸开庭时没有当庭就把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发给原、被告。可是,这样的案子,如果只是判决不准离婚,原告离婚的态度那么坚决,其还是不会和被告好好生活的,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多做原告的工作了。于是,每天和原告谈心做调解工作便成了苏静的工作了。开始时,原告的态度非常的强硬,后来态度慢慢的缓和,再后来原告便不再说话,但仍然不愿与被告和好。当苏静得知原告过生日的日子后,约上被告带着书记员冒着大雨来到原告住处,进行实地调解。由于泥泞的道路滑,苏静摔倒了又爬起来,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让当事人和好。果然,当苏静一身泥水出现在原告面前时,原告感动地半晌说不出话来。苏静用真情真意,经过耐心细致地反复做说服工作,使原告主动向妻子赔礼道歉,夫妻俩重归于好。事后,夫妻俩专门来法院当面道谢。
“子女不养老母”
苏静是个有心人,在审理大量案件中,每当遇到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都主动与妇联或村(居)委会联系,将开庭地点选在居民家门口,使群众通过开庭审理受到教育,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今年3月,苏静承办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是年已82岁高龄的老大娘,因患脑血栓卧病在床,4个子女不肯为老人治疗,平时生活也不管不问,是典型的不尽赡养之责的案件。在审理中,她首先找4个子女谈话,宣讲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照顾老人,她把开庭地点定在老人的住处,开庭时其子女看到法官善待自己的老母,个个羞愧地低下了头,主动表示承担老人治疗费和生活费。原来,早在两年前张大娘家的房屋就被拆迁了,政府给了她120多万元的补偿费,老人给5个儿子人均分了10万,多给和她住在一起的伤残小儿子10万元,其余老人留着买回迁房和生活费。因多分给小儿10万元和每人想分20万元没有得到满足,引起了其他四个儿子儿媳的不满。老人的大儿子说:“母亲没有生活来源,且年老多病,大家要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老人家却偏心把钱多给了他小儿子,那就让他一人尽赡养义务”。近两年来,老人的四个儿子从未来看望过他,老人一气之下将4个儿子告上法庭,她说:“我时常看病,是小儿拖着伤残的腿帮我扶去医院的,既然他们不管我,那我就把钱要回来”。苏静在办理该案中,多次分别找当事人谈话,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释明法理,力促和解。考虑到当事人在各区工作,白天上班到庭不方便,苏静约定晚上开庭。邀请当事人亲属、社区民警、民调组织工作人员等参与调解,真情的话语,合法合情合理的说服动员,如春风化雨,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老人的大儿子主动承认了错误,其他几个儿子也流下了后悔的眼泪。当晚他们扶着老人回家,出现了前头提到的大家齐聚过渡房,欢声笑语一幕。
近几年来,苏静多次参加各级妇联组织的法律宣讲,20多次到学校为孩子作法律知识辅导,百余次与村(居)委会的同志一起到有家庭矛盾的居民家中做调解工作,帮助百余名姐妹摆脱了家庭矛盾的困扰。十几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苏静办理了近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她以高度的责任感,以真情、真心化解了大量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维护了众多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多次被评为连云区人民法院办案能手、先进个人和区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