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妇女之家建设初见成效
2011-05-23 来源:中国妇女网
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辽宁省各级妇联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三个共建”,从提升基层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入手,全面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建好“妇女之家”上有成效。全国妇联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座谈会召开后,在省妇联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妇联明确责任,创新举措,迅速启动“妇女之家”建设。沈阳市妇联下发《关于创建“妇女之家”的意见》,在全市2344个“妇女之家”全部挂牌的基础上,建成70个“妇女之家”示范点。鞍山市、丹东市妇联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将“妇女之家”建设纳入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全市“妇女之家”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为规范“妇女之家”建设,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盘锦等市妇联还统一制作了“妇女之家”牌匾。截至去年年底,辽宁省15410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妇女之家”挂牌工作,实现了“妇女之家”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各级妇联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不断拓宽“妇女之家”建设领域。截至2011年4月中旬,沈阳、鞍山、锦州、铁岭等地分别在妇女比较集中的“两新”组织、学校、医院、农村分场、专业合作社等领域建立“妇女之家”129个。
在用好“妇女之家”上有作为。各级妇联围绕提升妇女素质、维护妇女权益、改善妇女民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之家”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帮扶救助和开展活动的功能。
一是围绕提升妇女素质,开展手工编织、家政知识等就业技能培训,开办“家长学校”、“小巷讲坛”等专题讲座,举办“红歌会”、“家庭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是围绕维护妇女权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心理疏导室”、“知心大姐”沟通室,教育引导妇女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围绕改善妇女民生,各地结合“妇联干部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活动,以“妇女之家”为阵地,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抚顺市“爱同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锦州市龙兴社区家庭志愿者服务队、盘锦市“夕阳红无偿服务社”等志愿服务品牌。
四是在管好“妇女之家”上下功夫。大连市申请财政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示范“妇女之家”建设,在全市确定了23个村、社区和11个“两新”组织“妇女之家”示范点。鞍山市提出“妇女之家”管理达到“六有”,即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计划总结、有活动记录、有档案资料、有工作台帐;工作内容“四上墙”,即妇女工作职责上墙、学习活动内容上墙、先进评选标准上墙、光荣榜上墙;完善五项制度,即学习制度、议事制度、活动制度、联系制度和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