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调研
2011-05-06 来源:中国妇女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外出务工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在此进程中,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但随着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移,也出现了社会转型期所具有的独特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群体,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她们的生存与发展,引发了种种新的社会问题。为此,山东垦利县妇联就全县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基本情况,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333个行政村,其中留守妇女563人,流动妇女1585人,留守儿童47人,流动儿童159人。调查情况显示,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年龄特征,18-24岁以下的占4.4%;25--49岁的占93.1%;50岁以上的占2.5%。二是文化程度,大多数留守妇女文化偏低,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5.2%,高中文化程度4.8%。三是职业技能,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有技术特长的很少。四是留守原因,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五是在就业意向上,如果出去打工,均想就近转移。
流动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年龄特征,她们的年龄都在25--49岁之间。二是文化程度,流动妇女大多文化偏低。三是职业技能,绝大多数流动妇女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有技术特长的很少。
流动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流动儿童大多随着父母流动,与父母居住在一起。一是流动儿童父母的学历低,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二是流动家庭收入较低,流动儿童生活学习环境不尽人意。大部分流动儿童课余时间在家里,没有参加各类兴趣培训班,也缺少课外书籍。三是由于与城市孩子的生活差距和不平等,使他们始终处于城市边缘。不少孩子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保护、封闭意识过强,行为拘谨,性格内向,不愿与人交往。
留守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以隔代监护为主。容易产生“代沟”问题,还容易产生老人溺爱、娇惯孩子的现象。二是安全隐患。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自制力较弱的孩子来说,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至关重要。由于监护人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问题的出现。三是学习成绩不理想。留守儿童和祖辈生活在一起,这些老人年龄大,身体差,文盲比例较高,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切实有效的帮助和辅导。
二、现状及问题
(一)留守流动妇女存在的问题
一是劳动强度高。留守流动妇女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还要肩负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担,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
二是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村留守流动妇女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科学文化素质的限制,使她们接受新技术、新信息的困难加大,因而影响了农业高新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同时由于留守流动妇女自身文化素质低,对子女重养轻教,无力在学习成长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督,在孩子的学习和教育方式上力不从心。
三是法律意识欠缺。调查中发现,留守流动妇女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一部分人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一 半以上妇女表示虽接受过专普法教育,但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一少部分妇女表示会找政府、妇联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部分的妇女则选择忍耐。
(二)留守流动儿童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最初的学校,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少、交流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无法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调研结果看出,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隔代监护,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物质上给予的多,精神上关注的少,难以与孩子进行沟通,“代沟”问题更加明显。而流动儿童虽然和父母在一起生活,但父母往往忙于生计,也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真正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的父母较少,因而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
二是心理问题突出。在人格发育过程中,儿童早期的环境和家庭教育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教育的断裂或缺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的问题突出。与普通儿童相比,留守流动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有的甚至走上的违法犯罪道路。
三是意外伤害问题严重。留守流动儿童因为父母不在家或忙于生计,缺乏家庭管护,他们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里往往只有老人和孩子,老人防范、防护能力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远远比普通家庭儿童大。
四是留守流动儿童学习情况堪忧。一方面,由于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把有限的收入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使得他们对孩子的学习期望过高。另一方面,受文化水平和家教知识的制约,使得他们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教育引导往往不得法,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重养轻教,当孩子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也无法给予有效的帮助,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学习成绩不好,厌学、逃学、辍学的倾向比较明显。
三、建议及对策
留守流动妇女儿童问题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不应只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自己去解决的问题,而应该由全社会共同努力,为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空间。
一是加强政府主导作用。把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之中,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就业发展的政策,降低农民工和家属进入城市和在城市居住、就学等经济成本。发展本地经济,扶持本地创业。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针对流动妇女,进行包含知识、科技、技能、法制、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流动妇女致富带头人。对于老年留守妇女,要通过建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形式,在农忙时期开展义务帮工、农闲时期开展家教咨询、指导活动,减轻留守老年妇女农活压力,减少家教难题。
二是加大农村教育体系建设。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同时,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阶段寄宿学校建设的投资力度,建立起义务制教育阶段相配套的寄宿制学校,使寄宿学校变成留守儿童暂时的家,使学校和教师及时填补留守儿童教育的空白。通过家长学校,建立学校与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电话短信联系交流平台等形式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和责任教育,使他们承担起孩子的教育和全面健康发展这个不可推卸的责任,帮助他们走出管教误区,努力提高家庭教育素质,采取更多的方式与孩子交流沟通,对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关注,并主动配合学校、社会,形成教育合力。
三是实施好“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行动”。充分发挥好妇联的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针对留守流动妇女,开展科技知识培训、创业技能、法律咨询、扶持救助、身心健康等工作;如司法部门为留守流动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流动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定期免费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关爱留守流动妇女的身心健康。针对留守流动儿童,加大价值观念的引导、亲子之间沟通交流、家庭教育与心理疏导的工作力度,使“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行动”成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惠及广大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民心工程。
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各界对农村流动留守妇女儿童的关注,引起社会的重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建议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问题作为民生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以统筹,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牵头关爱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着力攻破留守流动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切实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