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儿童乞讨沦为一种职业
2011-02-09 来源:中国青年网
近日,一则关于“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引起强烈反响,众多爱心人士走上街头,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乞讨儿童的线索。此次活动发起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表示,希望能从网络互动中产生行动。(1月9日 《宁波晚报》)
稍微关注生活的人们都会发现,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百姓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当今已经十分少见的乞丐中,儿童占据了绝大多数,即使是一些成人乞讨者,也都大多以残疾乞讨儿为诱饵。
无论是在繁华的城市,还是在一些农村乡镇上出现乞讨儿,特别是残疾乞讨儿,都是十分显眼的,都是与社会生活实况极不相称、极不协调的,都会使人们感到凄惨和悲凉。而当乞讨已经被公认为是一种“职业”时,就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悉,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宫小村及其附近地区的丐业已有百年历史。大约在20年前,那里的村民就陆续开始在邻村、邻县甚至邻省物色年龄尚小、智力正常的儿童,对这些儿童肢体进行非人的摧残,令其残疾后,将他们带到全国各地乞讨。
因而有人断言,凡成年人携带残疾儿童进行乞讨者,几乎很少有自己亲生子女者。由此可见,那些几乎每个残疾乞讨儿童背后都有一段更悲惨、更灭绝人性的经历。人们不仅要关注这些乞讨儿,更应该关注那些隐藏在他们背后的一双双带血的魔爪。当他们沦为乞丐时,他们背后早已形成了拐卖儿童、残害儿童、教唆儿童的一条罪恶的关系链。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么残酷,那么令人发指;那么令人不堪回首,痛恨之至。
尽管法律对被沦为残疾乞讨儿的每一环节的罪恶行为都有明确的惩罚规定,但是,实际上,真正受到严惩者仍然是少数。这正是拐卖儿童案件接连不断,残疾乞讨儿童层出无穷的根源所在。
每一个具有良知的公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被乞讨儿的惨状遮住了双眼。要真正想帮助他们,解救他们,报警是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如果有人报警而警察不肯出警,或者只是把这些带着孩子乞讨的人哄走,那则是警方的失职。因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拐带儿童,组织乞讨,都要附上刑事责任。
笔者十分赞同实行“严禁儿童乞讨”的规定,凡发现儿童乞讨者,都应该报交有关部门,一查到底。对于残疾儿童乞讨者,更不能放过。
近日,微博上也有呼吁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案,对于未成年人乞讨行为零容忍,对父母,以及监护人要追究责任。民众期待未来法律条文上有更加明确和清晰的规定,从而让乞讨儿童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