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儿童4类大病可获救助
2010-11-10

贫困儿童4类大病可获救助

2010-11-10 来源:江都市

  本报讯(记者 侯瑞芳 通讯员 姚泳海) 《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近日出台,患有白血病等4类重大疾病的家庭贫困儿童可申请救助。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对象为本省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的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和纳入医保统筹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目前,确定对上述对象身患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4类疾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即患儿住院和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费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余下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给予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孤儿报销100%,低保家庭患儿报80%,低保边缘家庭患儿报50%。

  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在今年7月20日之后产生的治疗费用,都可以到患儿户籍所在地申请救助。患儿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民政办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从申请救助到批复,最多只需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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