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揭牌
2010-05-19

山东女子学院揭牌

2010-05-19 05:38:00 来源: 大众日报(青岛)

 

本报济南518日讯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山东女子学院。今天,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范继英出席山东女子学院揭牌仪式,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致贺信,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会见范继英一行。副省长黄胜、省政协副主席赵玉兰出席活动。

 

姜大明在贺信中对学校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表示祝贺,对山东女子学院在发展女性高等教育、宣传男女平等、引领先进文化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予以充分肯定,希望山东女子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女子大学,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范继英对山东女子学院的成立表示祝贺,对省妇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山东省妇联创新思路、奋发有为,在妇女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妇女教育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许多工作在全国具有先进性和导向性。她希望我省妇联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方针,促进妇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山东女子学院在新的起点上更好地承担起培养女性人才和妇女干部的职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新的成绩。

 

 

会见中,刘伟对范继英一行出席山东女子学院揭牌仪式表示感谢,他指出,山东女子学院的成立是山东妇女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培养高素质女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积极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为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广大妇女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山东女子学院是我省惟一一所女子高校,是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7年升格为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1995年随中华女子学院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1996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20103月,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山东女子学院。2010年学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英语、社会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6个专业将招收第一批普通本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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