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认罪 骗婴女获刑两年
2010-05-13 06:21:00 来源: 成都晚报(成都)
怀孕三个月却意外流产,在金花镇的梁雁宁试图领养弃婴失败后,从医院盗走新生婴儿董小斌……昨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梁雁宁有期徒刑两年。
[案情回放]3次流产她混进医院偷婴儿
董泽兴夫妇40多岁了,今年1月7日,没有生育能力的他们得知,一对经济拮据的亲戚想把刚出生的孩子托付给好心人收养后,立即找上门收养了这个男婴,取名董小斌。
经过大量调查,
原来在去年4月,梁雁宁怀孕三个月后,第三次流产,怕家人失望,她一直隐瞒。由于体型较胖,丈夫也没察觉。但随着预产期临近,她越来越害怕。
随后,她装作是亲属的样子向医生询问病情,又给小斌送衣服。15日上午,梁雁宁哭着告诉医生,家里老人要去世了,想见小斌最后一面。医生看她哭得悲切,没办出院手续就让她抱走了小斌……
当庭认罪是我把娃娃抱回家的
昨日上午,梁雁宁盗走婴儿一案在武侯法院开庭审判。上午10时50分,梁雁宁被法警带上法庭。
梁雁宁没有聘请辩护人,对于检察官的指控,她没有提出异议,当庭认罪。
在公诉方出示的证人证言中,梁雁宁的妹妹称:“
庭上辩解我为保全家庭做了傻事
“梁雁宁以抚养为由拐骗,与拐卖儿童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加上她能当庭认罪,希望法院能考虑从轻判处。”法庭辩论后,检察官提出建议。
而梁雁宁随后也说出昨日庭审过程中最长的一段话:“我为了保全家庭做出了这件傻事,但娃娃在我家的6天,我是当亲生骨肉对待的,希望法官能考虑我当时的心情。”
在5分钟休庭合议后,法庭当庭做出判决: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梁雁宁有期徒刑两年。
[记者回访]婴儿养父:没找医院索赔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董泽兴。董泽兴觉得,法院对梁雁宁量刑轻了一些,不过得知梁雁宁在庭上诚恳地认错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希望她以后千万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董泽兴告诉记者,小斌现在已经4个月大了,很健康。董泽兴说,他事后没有找医院索赔。”
随后,记者致电武侯区第五人民医院,想了解发生这起婴儿被盗事件后医院方面是否加强了安保措施。办公室人员说:“婴儿安全这方面我们保卫处已经加强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