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两起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判决
2010-04-14

湛江两起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判决

20100414 04:18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李伟)记者昨日从湛江中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湛江(两宗)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日前已在湛江中院一审判决: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冯雪英无期徒刑,冯定国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朝平、聂桂芝、李善营、陈建英、王秋弟、李正玉等人十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另一犯拐卖儿童罪的被告人鲁雪霞(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张梅、熊宗勇等三人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年等,同时被分别处以2万、1万和1000元的罚金,从重从快地狠狠打击了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雪英、冯定国无视国法,以出卖牟利为目的,多次在云南、遂溪等地购买初生婴儿,然后送到河南省安阳市、河北省邢台市等地转手出卖(其中被告人冯雪英其间结伙组织拐卖儿童7次,共拐卖儿童13名;被告人冯定国结伙组织拐卖儿童3次,拐卖儿童7名),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李朝平、李善营、聂某芝受冯雪英、冯定国的指使,为冯雪英、冯定国接送被拐卖婴儿,其行为亦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各被告人参与作案的次数,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及认罪态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80后妇女组网络 三月贩卖10婴儿

 

另据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间,被告人鲁雪霞(女,1982年生于河南省淮阳县)认识了四川人李玉峰(另案处理),在交往的过程中得知李玉峰是专门从事贩卖婴儿的人,并了解到贩卖婴儿可获得暴利,遂产生了贩卖婴儿赚钱的想法。其后,鲁雪霞逐渐从李玉峰处了解到贩卖婴儿的相关信息,并同时从李玉峰处获得了专门从事贩卖婴儿活动的农荣密、黄开兴、张先玲以及逯来合(4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的联系方式。鲁雪霞不仅主动联系4人,并且随后还单独或者伙同张梅、熊宗勇等人,组建新的贩婴网络,贩卖婴儿共10人。

 

湛江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共同拐卖婴儿犯罪中,被告人鲁雪霞是犯罪的组织、指挥和积极实施者,被告人张梅是贩卖婴儿的积极参与和积极实施者,均属主犯,熊宗勇是从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条款规定,法院一审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鲁雪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另2被告人张梅、熊宗勇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1000元。

 

记者昨日发稿时获悉,一审宣判后,上述被告人冯雪英等均表示服从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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