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人贩”借幼子求轻判
《头号“人贩子”曾是被拐女》
检方:喻立香拐卖儿童远超33人法官:当初该想到对被卖孩子的影响
本报讯(记者 周琦 张勇军 实习生 范芬芬 通讯员 吕丹军)“检方认定,喻立香拐卖儿童的人数远不止33人,她的足迹遍及内蒙、山东、河北、安徽、河南等地。”昨日,全国最大的贩婴案继续在武汉铁路中级法院审理(本报昨日A09版曾报道)。公诉人当庭控诉喻立香四大恶果,“她间接导致云南地区出现了疯狂的卖子产业。” 在法庭最后的陈述阶段,喻立香等这些冷血的“人贩”,均拿出“子女年幼”作理由,请求法院“少判我2年。”此案将择日宣判。
认定喻立香涉嫌贩婴33人
检方认为,2005年10月和12月,喻立香也参与了嫌犯杜明花贩婴的犯罪事实,其妹妹喻小芬参与了杜明花于2006年2月的贩婴事实。喻氏姐妹的当庭承认,与嫌犯杜明花的交代形成了证据链。因此,检方认定,喻立香涉嫌贩婴的人数达到33人,而不是先前认定的31人;喻小芬贩婴人数达20人,而不是先前的19人。
嫌犯当庭举报死婴系他杀
2009年4月,被告人喻立香、龚绕才在云南省罗平县从宋春华处购买一名女婴,在转运途中,女婴因病死亡,喻立香、龚绕才将女婴尸体匿弃在一座坟墓后。检方当庭放出民警收集的弃尸现场图片。被弃女婴仅剩下骸骨和衣物。喻立香交代这名女婴购买时就有疾病。对此,宋春华称,这名夭折的女婴是他捡回来的。在卖给喻立香之前,他们在医院对孩子做了体检,确认孩子身体健康,当时医院还出具了证明的。宋春华当庭举报,他听说这名孩子是被人用被子捂死的。不过,他尚无法拿出证据。
检方列举“女老大”四大恶果
在法庭的辩论阶段,公诉人控诉主犯喻立香的四大恶果:一是拐卖儿童数量远不止33名,单从案卷上看,喻立香的足迹遍布山东、山西、内蒙、河南、安徽等地。其社会危害特别大,且持续时间长达5年之久。二是影响家人参加犯罪活动。三是在贩卖小孩的时候出现了死亡的情况。四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父母卖子的丑恶现象。
公诉人认为,虽然对方辩护律师认为,嫌犯并没有采取拐卖、盗抢等暴力手段,而是从儿童的家人处购买孩子,但如果没有贩婴,怎么可能出现卖婴?正是因为这些人的犯罪行为,才造成了云南地区出现了亲生父母残忍卖子的现象,这对孩子的伤害是永远抹不掉的。
公诉方认为法院应对喻立香从重量刑。主控检察官还认为,喻立香等在拐卖儿童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儿童死亡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
喻立香借孩子求轻判
“以前我赚钱了大家都跟着我,现在被抓了都把责任推到我身上。”喻立香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她认为自己就是太“实在”。她表示,自己有钱时,对这些人不薄,他们愿意走这条路自己有一定的原因,但是如果他们不愿意,她拉也拉不上路。
喻立香表示,她认罪服法,但“现在有3个年幼的孩子,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理”。
“我可以有感情,但法律是公正严肃的。”法官对喻立香说,“当初你贩卖孩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会对这些孩子造成影响,现在你又拿你自己的孩子来为自己减轻罪行。”
◇关注有人300元卖亲生女还有民警买孩子
昨日庭上,检方披露,2005年6、7月期间,喻立香、杨刚田,在云南寻找“货源”,当地一个村民不愿抚养刚出生的亲生女儿,狠心以300元的低价,将其贱卖。
据披露,这个团伙的贩卖的婴儿,主要来自云南贫穷山区,一些人不愿抚养孩子,便将孩子出售。不过,有些孩子可能为社会弃婴。据了解,喻立香等人购买女婴的价格一般在300元到数千元不等,男婴一般在1万元到2万元左右。
据了解,河北涉县一直有一个传统,就是家里应该儿女双全。法庭披露,2005年前后,喻立香等人先后将从云南贩来的女婴,卖给了涉县公安局的民警、教师等人。知情者称,4年来,涉县少数人到处打听买卖婴儿的信息,甚至找到杜明花家里买孩子。这在当地已悄然成风。
◇声音“鹰眼神探”童光明:被救婴儿都还没能回家
童光明,现任武铁公安局副局长,著名的“鹰眼神探”。去年,他亲自带队破获了这起全国最大的贩婴案。至今,武铁公安仍在关注此案。昨日下午,他走进法庭戴上眼镜,仔细阅读了本报对第一天庭审现场的报道。
“坏人没有好下场 。”童光明唏嘘,参与贩卖儿童的喻小新在矿井下身亡,贩卖数十名儿童的喻立香,现在也知道自己的孩子可怜。这些被告都将得到应有的惩罚,“做坏事肯定会有‘报应’的。”
他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已解救了50余名婴儿,但都没能回到自己的家中。此事已交给了当地民政部门处理。他这次来听庭,主要是想了解嫌犯是否交代出其他线索。
昨日,被告人家属在法庭上失声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