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女性有望带薪休痛经假
来源:杭州网 2010-01-13 08:58:35
近日,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组织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行修订。修订草案中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高处、低温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首都医科大学教授陶永娴针对此条还专门提出,女职工因为痛经无法正常工作,有医生证明的,休1到2天病假,工资应该保留。
大部分网友赞同带薪休“痛经假”
消息一出,便引来网友的热议,大部分网友都赞同,也希望这个条例能尽快出台。网友迈蜜丝表示,痛经有时痛起来真的要人命,可还要忍痛上班,就是怕领导不理解,认为你是在借机偷懒,这个条例如果能出来,今后请假就可
以名正言顺了,也保障了痛经女性的休息权。
网友安说,向公司请病假是要交假条的,可是痛得满地打滚的时候怎么到医院去开假条?而且面对男领导,也不好意思明说。
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反对。网友扶苏说,这个很难取证,就算作假了也没人知道。网友大海族表示,“女性经期带薪休假”的提案有点“不靠谱”,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经期鉴定有困难,可操作性差,担心有人“骗假”;二是经期休假可能会增加女性就业难度甚至就业歧视;三是女性经期休假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用人单位的整体工作带来干扰。
妇产科医生:
长期的痛经需要治疗而不是休息
曾有一个调查,中国妇女78.9%存在经期紊乱以及引发的系列健康问题。而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70%以上的女人每月被经期综合征困扰。57%的女性在经期会受痛经影响。痛经女性中,89%的人有疲乏感,一半女性出现头痛及食欲不振。有的只是轻微症状,但也有严重不适而影响日常工作与生活的,但仅有1.6%的人需卧床休息。
85%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33.5%的女性表示经期有明显痛苦和障碍感,或生理疾病,或有碍工作。90%以上的女性表示在经期没有受到应有的照顾和保护。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产科陈丹青主任医师认为,经期妇女大部分不会感到身体非常不适,有少数人会感到下腹疼痛。痛经比较严重的、恶心、呕吐厉害的经期妇女,可以适当休息1至2天。陈医师认为,多数经期妇女能胜任工作,也没必要特别休息。只是用人单位要多照顾一点,不要安排经期妇女从事重体力劳动。“女性痛经的原因有好多种,偶有几次痛经可能与工作压力,心情等有关,但如长期痛经,就有可能与宫颈狭小有关,或是子宫内膜异位症,需要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陈丹青表示,一般的痛经是可以通过吃药来缓解的,长期的痛经需要治疗,光靠休息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