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09-12-1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余琴

深圳市作为一个外来移民城市,有大量外来女工在此默默奉献。然而,当这些花季少女背井离乡来到深圳后,有些年少懵懂的她们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当上未婚妈妈,身怀六甲却无处容身,于是发生产子后将孩子从窗户扔下来或丢弃在电话亭的悲剧。 昨日,在位于深圳宝安区的“大浪爱心之家”,记者采访了刚刚获得深圳团市委评出的第二届百名优秀义工奖的得主张海文,他告诉记者:从去年到今年,来大浪爱心之家的未婚妈妈就有6个,其中好几个都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少女,她们失身怀孕后却被男友和父母狠心抛弃。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能收留她们,大浪爱心之家给她们一个暂时的栖身之所,但是还有很多这样的少女,她们的命运如何?谁来救助她们呢? 文/记者余琴 图/记者轩慧 专家说法 专家:从制度上完善保障机制 长期关注并参与社工服务的深圳大学教授易松国认为,目前社会支持系统不够完善,对于儿童、残疾人、老人群体的关注比较多,对于未婚妈妈的救助机制还是“被遗忘的角落”。“大浪爱心之家”这样的民间机构毕竟很少,能力非常有限,必须建立制度化机制。 第一,完善保障体制,将其纳入安全网,政府和社会组织可打包购买服务,借鉴比较成功的社工模式。第二,建立爱心基金,爱心人士可捐钱给基金,由专业的社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他表示,深圳目前的社工只有七八百人,还未覆盖所有需要帮助的群体,只有政府、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几方面相结合,才能共同推动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律师:法制教育应纳入救助体系 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德军告诉记者,现有的法律制度很完善,也有社会救助体系,然而某些群体还未被纳入救助体系,政府应对他们提供救助。此外,要加强对妇女的法制观念教育,让她们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从源头上减少未婚先孕的发生。其次,妇女可通过起诉,由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第三,要通过合法的手续对待孩子,不能抛弃街头或者杀死婴儿,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通过设立热线等方式和社会机构合作对其提供援助。 典型个案 “90后”女孩成未婚妈妈 在大浪爱心之家,记者看到了“90后”的少女小普(化名),谁能想到稚气未脱、年仅十八九岁的小普已是一位未婚妈妈?小普来自贵州,来深圳打工3年。今年8月,已有八个月身孕的小普,却被同居男友狠心抛弃,没钱付房租,小普又被房主赶出出租屋。打电话给父母,却得到父母责骂,让她自生自灭。 举目无亲,陷入绝境的小普经好心人指引,到“爱心之家”求助,10月份,小普在“爱心之家”和社会各界的援助下,顺利产下一个健康男婴。休完产假一个月后,她现在已经在一家工厂上班。 “现在只有小普一个人在这里住了,昨天刚送走一对母子,孩子只有5个月。”张海文告诉记者,那是一个惠州女孩,家庭十分贫困,怀孕后连流产的费用都没有,生完孩子家里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记者调查 在深圳这个外来人口居多的大城市,未婚先孕、单亲妈妈,街头弃婴、黑户小孩并不鲜见。记者走访了多家相关的机构,然而发现,没有一个机构对这个群体进行救助,她们是“被遗忘的角落”。 救助站:不接受孕妇 记者向宝安区救助站进行咨询,表示有一个怀孕待产的朋友需要帮助。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可以提供返乡火车票和暂时食宿,一般不超过10天。生小孩的孕妇我们是帮助不了的,我们没有现金帮助。” 未婚妈妈小普怀孕待产之际,走投无路,也曾向救助站求助过,然而,救助站一听说是孕妇,就拒绝了她的要求。 “要进救助站,也有一定要求。据我了解,要有沿街乞讨经历3天以上的,没有合法证件的不要,孕妇和有病在身的人不要。”看着低着头不说话的小普,张海文满怀痛心和无奈。 “今年六七月份,一位救助站社工还给大浪之家打来电话,说一个孕妇要生了,不能接收,问能不能转到大浪之家。我真搞不懂救助站究竟要救助谁?怀孕的、有病的这些都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可是都不在救助范围。”张海文一声叹息。 妇联:救助必须符合政策 深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徐琳告诉记者,妇联有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基金,但需要孕妇家庭月收入低于800元,非户籍人口须在深圳工作一年以上,要凭劳动合同、居住证或社会保险到社区工作站、街道开收入证明,通过审核后方可领取。 她表示,这项救助主要是针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妇女,未婚先孕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国家法律,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对自己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慈善会:没有相关救助 慈善会有一些社会救助的项目,是否能提供相应的帮助呢?记者又联系到深圳市慈善会,得到的答复是:“没有!”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外来工只有一个“劳务工关爱基金”,对于非深户籍并且来深工作1年以上的外来工,如遇到突发性大病,并自费治疗1万元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的基金。而怀孕生子显然不是大病,因此没有相关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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