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海峰 来源:天水广电网 2009-5-31 11:30:30
市民万先生最近有些纳闷,就是因为听说直系亲属可以免费使用同等的献血量,他才去献的血,可当他拿着二叔住院时的用血收费单去报销时,血站人员却说不能报销。
万先生说,去年3月份他在兰州打工时,听人说无偿献血既有益于健康,用血时还可以优先并能报销用血费用。所以他就献了400毫升血液。前段时间,他的二叔因病住院,输了一千多块钱的血,万先生这才想起自己有个献血证。于是他找到了市中心血站,没想到工作人员却说兰州的献血证在天水不能报销。
万先生说,疑问就是,献血证上写的是全国通用,都是在本省,为什么拿到天水没用?
万先生在兰州献血取得的献血证,在天水地区到底能否使用,献血者献完血后,到底能享受到那些优惠措施,现在我们就来到了市中心血站,去找相关的工作人员了解一下情况。
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以下优惠:一.献血者本人献血一个月后,可以免费使用两倍于献血量的血液,并优先用血。二.献血者献血一个月后,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免费使用献出的等量血液。三.献血量达到16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市献血办工作人员说,献血者献完血以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用血的话,可以到血站进行报销,需要的东西是首先是无偿献血证,用血发票,还有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就可以到血站报销血费。
既然有这样的规定,那为什么万先生的亲属用血后不能报销呢?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说,根据卫生部的规定的话是全国统一,也就是说,在我们当地能享受的政策,外地献血也可以享受,但是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信息没有共享,献血的信息我们没办法核查。
看来,万先生要报销血费,还得到献血的当地进行报销。不过,我们更希望血站能从献血者的角度考虑,最大限度地方便献血者,保障他们的利益,更好地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