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儿童失踪案呼吁"国家行动"
2009-04-17

2009年4月17日 08:56   选稿:马韵筠  来源:东方网  作者:周稀银  

        4月15日中午11时许,100多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走上东莞街头,持着巨大条幅、海报,震撼了每一位行人——“倾家荡产、变卖家产悬赏1000万买回爱子”。据很多家长称,自2007年起,已经有过千名男童遭拐带,失踪地点遍及东莞各镇。截稿前,记者致电东莞警方有关发言人。据他表示,目前有关部门仍无法统计具体数目,家长报的数目或有夸大。(4月16日《新快报》)

  针对儿童频繁失踪情况,东莞市已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查,市政府有关领导也表示愿意接见这群“揾仔”的家长。这样的行动诚然晚了许多,但我们与其无济于事地对他们投去愤怒和痛骂,不如多方联手竭尽所能。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追踪行动”不能仅仅是东莞市的内部行动,应该很快在整个广东省、乃至全国展开,迅速张开一张全国的清查大网。

  儿童失踪并不仅仅是东莞市所独有,在一个又一个泣血寻亲故事,我们看到的不是失踪儿童家长倾家荡产地寻遍数个城市,要不就是万般无奈之下产生出一个又一个“扑克寻子”、“街头跪求”之类的“发明”。而警方呢,在那些“千里追踪打拐”报道的背后,是警力与财力紧张的尴尬,是单打独斗式的孤独少助,从类似警察解救人质时的“偷偷摸摸”可见一斑,迫切需要全国警察连动、各方优势互补和多方责任共担。

  就东莞市来说,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查当然应该,但这样的力量又多么薄弱?一方面失踪的儿童不可能都在本市,出市、出省、甚至出境的可能极大,仅仅凭借东莞市的一个专案组,即便不分昼夜地侦查,又能给失踪儿童的家长带来多少希望?另一方面,失踪儿童中多为男童的迹象,无疑揭开了其被买卖到了边远山村“续香火”的动向,即便有精力一一找到,但在具体解救过程中必然阻力重重,警方的“独立”行动必然异常艰难险阻。

  我们当然要追究当地的保平安不力之责,但更要将之上升到“国家行动”的层面。立法部门应及早启动相关工作,对于拐卖儿童和暴力控制儿童的违法犯罪行动,要加大惩处力度,不能因为法律的软弱而让这样的违法犯罪继续甚嚣尘上。同时,作为国家公安部,也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儿童的专项斗争,必须聚合全国警力,发挥严打斗争的成果,形成强有力的攻势。特别要对所有“流动儿童”和可疑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即便是街头乞讨儿童也不放过。为了提高认亲的准确性,可以在相关人群中建立全国联通的DNA查对系统。

  如果说,零零星星的儿童失踪不足以引起“国家行动”的话,那东莞市100多对失踪儿童父母的集体控诉以及背后所暴露的庞大失踪儿童群体,则应该摆上国家有关方面的重要议事日程,施以重拳并辅以长效监管措施,让更对失踪儿童重返家庭,让更多父母免遭类似打击,已经成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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